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2023年淄川区医院 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考察、体检公告
索引号: 11370302MB2859521Q/2023-538425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28 发布机构: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淄川区医院 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考察、体检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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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3年淄川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23年淄川区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考察、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一)《公告》相关规定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进行加试或按照预先约定条件确定排名顺序。考察体检按成绩排序1:1的比例等额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二)考察、体检的岗位及人员

相关岗位按1:1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察工作的组织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体检工作安排

体检在二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事业编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招聘单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由医院按标准实收(体检费364元/人,自带)。请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务于2023年9月16日早7:00前在淄川区医院门诊楼5楼学术报告厅集合,不准迟到,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请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务必保持通话畅通。

四、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在集合时交招聘工作人员。

3、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全程封闭进行,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无关人员不得跟随、陪同,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5、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聘用资格。

6、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其他要求

体检考生需携带毕业证书、资格/执业证书(有执业要求的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有工作年限要求人员提供)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上交工作人员。

  

附件:1、2023年度淄川区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3、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

 

                                                淄博市淄川区医院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