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淄川区磁村卫生院住院流程及须知
索引号: 11370302MB2859521Q/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7 发布机构: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淄川区磁村卫生院住院流程及须知

发布日期: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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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磁村卫生院患者出入院服务流程及须知

 

一、患者入院服务流程

1、医师根据病房床位及患者病情,安排并告知患者住院。 2、患者接到入院通知单后,携带医师开具的住院接诊单,持有效证件、生活必需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 3、病区护士接到住院登记处的通知后,做好接待入院患者的准备。 4、患者持有住院接诊单到护士站时,主管班护士主动热情 迎接患者,根据病情及时安排床位并办理相应手续。 5、主管班护士通知责任护士将患者送至指定床位,核对患者姓名,妥善安置患者。6、责任护士完成患者入院评估,测量体重、生命体征并记录,了解患者的主诉、症状、自理能力、心理状况等。 7、责任护士为患者做入院教育,向患者或家属介绍自己、主管医师、护士、病区护士长。介绍病区环境、呼叫器的使用、作息时间、探视制度、物品保管及有关管理规定等。责任护士应耐心回答患者及家属提出的问题。 8、责任护士协助家属或患者整理物品(脸盆、毛巾、漱口杯、牙 膏、牙刷、水杯、饭盒、饭勺、少量水果等),请家属协助将患者暂时不用或多余的物品带回家,以保证病室内整齐、清洁。 9、主管班护士通知医师接受患者,及时处理医师开出的医嘱并准确执行。 10、新患者如暂时不能安排床位时,主管班护士应耐心向患者讲明原因并给予妥善安置。 11、由急诊科入院的患者,原则上与门诊入院程序相同,凡是医师指定直接送入病区或手术室抢救的患者,应由急诊科医、护人员携带病历资料直接护送。12、接到急诊患者入院通知后,主管班护士要告诉责任护士做好相应的准备,包括所需的仪器、设备、药品等。急诊患者入科后,责任护士要立即测量患者生命体征、观察病情、检查患者一般情况并向值班医师报告,及时处理。 13、加强新入院患者巡视、重点交接班。

二、患者出院服务流程

1、由主管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决定其出院时间。 2、出院前一日由主管医师告知患者,并向患者交代病情及出院后注意事项。 3、责任护士帮助患者安排出院前的准备工作。为患者做出院指导,包括办理出院结账手续方法、出院后注意事项、带药指导、饮食及功能锻炼,遵医嘱通知患者复诊时间及地点、联系方式。 4、责任组长或护士长检查出院指导的落实情况,并征求患者住院期间的意见和建议。 5、主管班护士根据医师的预出院医嘱负责出院医嘱的处理。 7、病房接到结算处办理出院手续通知后,主管班护士通知患者或家属携带住院押金条到结算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到药房领取出院带药。 8、主管护士在验证出院结算收据后,处理计算机信息并撤销出院患者所有的标志,整理病历,做好登记。 9、责任护士接到患者转院证明后,帮助患者整理物品,必要时护送患者离开病区。

三、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入院须知:

1、凡来院患者必须经过门诊预检分诊处测量体温后进行合理分诊,未经预检分诊一律不得随意进入门诊楼及住院内部,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2、请您提供真实的信息资料。如果您是医保病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请出示相关医保卡并确认已在入院处划卡登记,人证统一,否则本院无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3、您需要准备个人的洗漱用品。不必带过多的物品,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严禁将危险品带入病房。

4、护士站将根据您的病情安排病室及床位。遇有紧急情况或需解决问题请及时与护土站联系。

注意事项:

1、病人的活动范围应限于病区范围内,请勿外出,住院期间不得请假回家。

2、病人请不要自行邀请外院医生会诊,不要私自购买和服用药物。如确因病情需要使用,应主动告知并征得医生同意,否则由此发生的药物副作用而损害病人健康等一切后果由病家自负。

3、 住院期间带好口罩,不得自行调换床位,不互串病房,病房分餐制,不聚集就餐。病人及陪属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擅自翻阅病历,不得擅拿办公用品及医疗用品。

4、患者入厕及进出其他诊疗场所时,均应由陪护者陪同,以防跌伤等意外发生。

5、请不要擅自给患者使用热水袋,确需使用前应告知护士,以免烫伤。请不随地倾倒污水污物,以免滑倒。

6、病区系消防重点区域,为了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杯等电器,严禁吸烟。

7、病区内提供的公共设施及其他物品,请倍加爱护、仔细使用,若损坏将根据医院规定按价赔偿。

8、为了不影响您的治疗,请按时缴纳医疗费用,且所有费用必须交出入院处。若需了解费用使用情况,可于下午16:00后到护土站查询。

9、为了您及家属的安全,我们无偿提供陪护椅,严禁陪客与患者同睡床,避免坠床。

10、住院期间,请您妥善保管个人现金及贵重物品。

规章制度:

1、原则上一名病人只允许1人陪护,病人入院时领取陪护证,陪护证实名制不得借予他人使用,固定人员陪护,特殊情况需更换陪护人员时,实名制领取陪护证,及时将原有陪护证上交主班护士处,陪护人员凭陪护证出入。

2、凡患有急性期各种疾病、年老体弱者或18岁以下儿童不宜作为陪护人,体温≥37.3C或有不明原因呼吸道症状者不得进行陪护。

3、凡刻意隐瞒个人病史,隐瞒疫区接触史、隐瞒与疫区返乡人员接触史及其它与疫情有关的流行病学史,导致疫情传播者,将上报相关部门,造成后果负相关法律责任。

4、陪护人员戴好口罩,不聚集聊天,不窜病房,实行分餐制,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勿大声喧哗。

6、医院行风建设规定,医务人员不准接受患者的“红包”、物品或宴请,请您务必协助并监督落实。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存在异议,可拨打投诉电话0533-5558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