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淄川区防汛救灾卫生应急预案》的通知

卫办〔202236

 

各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区管医院:

为扎实做好今年我区防汛准备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22年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川汛旱办〔2022〕1号)要求,结合卫生健康系统的实际,特制定《淄川区防汛救灾卫生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2617 

 

淄川区防汛救灾卫生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最新防汛救灾方针,积极做好防汛救灾准备工作,保证灾害发生后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减少人员伤残和死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根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淄川区2022年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川汛旱办〔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卫计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新理念为指导,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加强救灾防病工作所需经费、物资、设备、技术、人员等储备。如有灾情发生,要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实施现场医疗救援和后期治疗康复工作,采取消毒、消杀、防病知识宣传等积极措施,争取灾后无疫情发生,最大限度减轻人员伤亡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二、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

成立淄川区防汛救灾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义民

副组长:司  强  张继良  宋  军  李春锋  李莉敏  高  兵  吕晓亮  李少强

成  员:车现栋  柳光远  冯汝军  李  锋  康诚光  程  坤  周  顺  李维铭  李明飞  刘  涛  房师峰  栾庆国  张可华  王  会  肖书颖  李炳建  宗德钢  贾希军  司志春  刘  波   戚思令  黄衍强  沈希庆  李英博  任道营 陈永之  吴福增  胡洪远  王玉岐  穆  峰  黄  冲  王  迪  袁  骋  马 骁  张凤娟  吴小妹  刘东军  马西林  张  宁  韩金祥刘新丽  高淑萍  孙丰涛  刘新龙  赵  刚  董  雪  国洪顺  李  静  孙  娜  吴现石  王木东  许卫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电话:5180077,宋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防汛卫生应急各项工作。

各卫生院成立相应的防汛救灾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防汛救灾卫生应急工作。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本预案规定,在“淄川区防汛救灾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认真落实各自防汛救灾卫生应急工作任务。各区管医院根据防汛救灾卫生应急任务,听从现场指挥和完成应急任务。

(一)淄川区防汛救灾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研究制定本系统应对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救灾指挥部要求,组织、指挥与调度全区医疗卫生单位迅速开展汛灾期间医疗救治、疫情防疫等工作。

负责承担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淄川区防汛救灾卫生应急工作主要职责

1.组长职责

负责本系统内防汛救灾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工作,对本系统的防汛救灾卫生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

2.副组长职责

负责协助组长做好本系统防汛救灾卫生应急工作,主要负责协调卫生系统各单位的医疗救治、疫情防控等工作,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   

3.领导小组各成员职责

负责执行“淄川区防汛救灾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策,制定实施方案,迅速对全区卫生防汛工作进行部署;负责卫生系统防汛演练;承担淄川区防汛救灾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上报信息、会议纪要的起草和印发;开展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4.各医疗卫生单位职责

(1)医疗救治职责

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协调本单位防汛医疗急救工作,对全区发生洪涝灾害区域受伤人员实施现场急救、伤员转运、院内诊疗等医疗救治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伤员医疗安全。

各医疗卫生单位积极组建防汛救灾卫生应急救援队伍,有条件的需配备医疗救护车,储备齐防汛医疗救援必需的医疗设备、药品以及生活物资等,根据灾情需要随时调遣,保证在接到命令后能够在2小时内集结出发。

(2)疫情处置职责

按照淄川区防汛救灾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调动卫生防汛疫情处置队伍采取各项有效措施,迅速开展救灾防病工作,并及时整理有关疫情及其处理情况,报告淄川区防汛救灾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区疾控中心负责组建卫生防汛疫情处置队伍。卫生防汛疫情处置队伍自行储备齐防汛医疗救援必需的消杀药品、医疗器械以及救援、生活物资等。根据灾情需要随时调遣,保证在接到命令后能够在2小时内集结出发。

(3)后勤保障职责

负责购置、储备卫生防汛应急物资,确保救灾物资及时到位。

三、预警级别及预警响应

按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汛情预警级别的确定。依据汛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

预警的发布可以针对本区全境,也可以是某一区域。

1.蓝色汛情预警(IV级)及响应

蓝色汛情预警(IV级),也称一般防汛突发公共事件(IV级):指事态比较简单,影响范围较小。在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蓝色预警报告时,“淄川区防汛救灾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启动IV级应急预案响应,并向各医疗卫生单位下发通知。根据情况,进行通讯会商,及时掌握工作动态。

(1)领导小组及各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在本单位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2)各医疗卫生单位及时将启动应急预案的情况报淄川区防汛救灾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黄色汛情预警(Ⅲ级)及响应

黄色汛情预警(Ⅲ级),也称较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Ⅲ级):指事态较为复杂,影响程度较大。在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黄色预警报告时,区防汛救灾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防汛预案,由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指挥调度。

(1)领导小组各成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指挥,各防汛救灾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和疫情处置队伍处于待命状态,随时保证按照区防汛救灾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到达指定位置。

(2)领导小组各成员及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确保通信畅通,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

(3)根据汛灾发生区域、重点防汛部位及汛灾发展趋势,领导小组及时检查各小组成员及各医疗卫生单位领导上岗到位的情况,询问实时汛情、险情、灾情。根据灾害范围和灾情程度,分别调集防汛救灾卫生应急队和疫情处置队伍待命,处于临战状态。

3.橙色汛情预警(Ⅱ级)及响应

橙色汛情预警(Ⅱ级) ,也称重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Ⅱ级):指事态复杂,发生大范围的暴雨洪灾。在接到区防汛指挥部发布橙色汛情预警(Ⅱ级)时,区防汛救灾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领导小组各成员和防汛救灾卫生应急救援队伍、疫情处置队伍全部到位,一线待命,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进行通讯会商,及时掌握工作动态。

(1)领导小组组长直接进行指挥决策,副组长赶赴现场指挥处置。

(2)领导小组各成员协调、调度全区的医疗救援与防病救灾工作,并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基础数据。

(3)领导小组各成员及各医疗卫生单位按各自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淄川区防汛救灾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到达指定位置。

(4)根据灾害范围和灾情程度,重点防汛部位提前调集防汛救灾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和疫情处置队伍到位,同时要派出巡查组,随时掌握情况;物资储备要保证随时调出并确保通信畅通。

4.红色汛情预警(Ⅰ级) 及响应

红色汛情预警(Ⅰ级)也称特别重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Ⅰ级):指事态非常复杂,发生全区性的暴雨洪灾。在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红色预警时,区防汛救灾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橙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领导小组组长直接进行指挥决策,副组长及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分头赶赴现场指挥处置。

(1)根据需要,按领导小组组长的要求,所有防汛救灾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到达指定位置开展救治工作,并按照领导小组指令,随时到达新的灾情点开展救治工作,所有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坚守岗位。

(2)按照防汛预案,派有关负责人和专家进驻现场,与防汛一线单位组成现场指挥部。

(3)根据灾害范围和灾情程度,重点防汛部位提前调集防汛救灾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和卫生防汛疫情处置队伍到位,同时派出巡查组,随时掌握情况;保证救灾物资随时调出并确保通信畅通。

以上各预警级别中若出现各类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特别是出现严重险情和灾情,涉及人员安全的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时,根据灾害范围和灾情程度,在全区范围内调集防汛救灾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卫生防汛疫情处置队伍和医疗卫生资源。

四、汛灾发生时医疗救护与疫情处置措施

(一)启动医疗救护和疫情处置的组织与保障

1.发生汛灾后,在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紧急启动所设立的卫生防汛医疗救治组与疫情处置组,根据所制定的预案,组织安排全区防汛救灾卫生应急救援与疫情处置工作。根据灾情需要,组织协调相应的卫生资源对灾区进行医疗救护与疫情处置援助。

2.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区防汛救灾指挥部的领导和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对灾害进行快速医学评估,确定灾害所引发的重点卫生问题,调配相应的专业救援队伍。二是开展医疗救护和疫情处置工作。三是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并接受社会各界为灾区医疗救护与疫情处置捐助的资金、防治药品、器械等,为灾区提供医疗救护与疫情处置紧急救援。

(二)灾区的医疗救护工作

在淄川区防汛救灾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医疗救护力量相互配合,划分抢救区域,重点抢救重伤员,突击救治中、轻伤员,对灾区伤员进行分级医疗救护。

1.现场抢救。到达现场的医疗救护人员要及时将伤员疏散转送出危险区,在脱险的同时进行检伤分类,标以伤病卡,并按照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现场抢救的主要措施是止血、包扎、固定和合理搬运,准备转运至相关医院。

2.早期救治。医院对接收的伤员进行早期处理,包括纠正包扎、固定,清创、止血、抗休克、抗感染,对有生命危险的伤员实施紧急处理。同时医院要做好救治伤员的统计汇总工作,及时上报。

3.伤员转送。超出医院救治能力的伤员,医院要写好病历,在统一安排下,及时将其转往指定的医院,并妥善安排转运途中的医疗监护。

(三)灾区的卫生防疫工作

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专业人员实施卫生防疫措施。

1.加强灾后疾病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灾区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及其危险因素进行分析、预测,并提出防治措施。

2.加强疫情报告,实行灾区疫情专报制度。在灾区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按要求向指定的卫生机构报告疫情,对重点传染病和急性中毒事故等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同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便及时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处理,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3.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及时确定可供饮用的水源,定期开展饮用水源的卫生状况监测。对分散式供水用漂白粉或漂白粉精片等进行消毒。

4.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对灾区的食品要进行抽检,及时发现和处理污染食品,消除食物中毒的隐患,预防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患。

5.指导开展环境的卫生清理。加强灾民聚集地的厕所及垃圾场的设置和管理。对患传染病死亡的尸体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加强对蚊、蝇、鼠等病媒生物的防制。安全合理使用杀虫、灭鼠药物,采用多种措施,及时有效开展杀虫、灭鼠等工作。

(四)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知识的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对灾区群众进行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控制知识的宣传,最大限度地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群众自身防护、自我保健意识和心理调节能力。

五、善后处置

1. 恢复重建。区卫生健康局要科学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灾区医疗卫生机构尽快恢复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保障灾区尽快恢复正常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要继续做好灾后防病、心理健康和康复等工作,开展灾民回迁前的卫生学评价工作,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工作 。

2.奖励与处罚。对在防汛救灾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区卫生健康局应及时报请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

3.补助与抚恤。区卫生健康局要及时报请人民政府,对参加防汛救灾应急处置一线工作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和津贴;对因参加防汛救灾应急处置工作致病 、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

4.总结与评估。及时组织对卫生应急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工作效果,认真分析工作中的困难和经验教训 ,并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总结评估情况 。

各单位请于6月21日前报送各单位防汛救灾应急预案和单位责任人及联络员名单,联络员要及时报送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及影像资料。1、各单位防汛救灾应急预案盖章、主要领导签字。2、按照局里成立各单位防汛救灾卫生应急指挥部并联系表报局安全办公室、406房间。

联系人:许卫强

电  话:2921186

邮  箱:zcwjjaqb@zb.shandong.cn 

 

附件1

 

淄川区防汛救灾卫生应急指挥部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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