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对淄川区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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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9521Q/2019-177716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9-10-18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
为全面做好我区狂犬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卫健委《关于做好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复核换证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考核标准》要求,区卫生健康局和区疾控中心于2019年10月初完成了对辖区内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的摸底复核、登记验收、审批换证工作,并报市卫健委备案,全区验收合格的21处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现予以公示。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