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标题: 淄川区行政服务中心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MB2854819D/201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2-03-31 发布机构: 淄川区行政服务中心

淄川区行政服务中心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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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法制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单位职能信息,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审批工作的透明度,优化服务环境为目标,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 述

中心自成立以来,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设,不断加强对外宣传力度,通过中心网站、媒体等不断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政府法制局充分发挥行政监督职能,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增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使中心各项工作更好的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中心(法制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网络部负责信息的公布、网站的维护及更新工作,指定1名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兼职人员2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6万余件,全部为在中心办理的行政许可(非许可)、服务事项,接收服务对象咨询66234人次,全年收费4.3亿元,信息公开比例100%,中心通过网站、办事指南、电子显示屏等对审批项目、工作职能、工作动态、表彰奖励等信息全部向社会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按相关规定收取费用,无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中心(法制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今后信息公开工作的打算

2011年中心(法制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上已步入健康正规的轨道,随着社会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展要求,我们在信息公开上要不断创新,今后注重做好以下两点:

一是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要认识到政务信息公开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公开不仅仅是在形式上公布,还要注重公布的效果,关注信息公布后在社会上的反应,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目前,网站的互动能力强,如果在信息公开时间上有所滞后,就减弱了信息公开的实际作用,因此,要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政府
部门

淄川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法制局 


联系人

 张学传

联系电话

0533-5289005 







       分类
统计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规划计划

业务工作

统计数据

其他信息



数量(条)

 

 

 

 35018

 66234

 


比例(%)

 

 

 

 100%

 100%

 


备注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 35018 条为中心受理办件数,统计数据66234条为接收群众咨询数。








   申请形式
统计

当面申请

网站邮件

电子邮件

传真

信函

其他形式


数量(条)

 35018

 

 

 

 

 


比例(%)

 100%

 

 

 

 

 


   处理情况

统计

同意
公开

部分
公开

不予
公开

非本机
关掌握

信息
不存在

内容
不明确

其他

原因


数量(条)

 35018

 

 

 

 

 

 


比例(%)

100%

 

 

 

 

 

 


   收费情况
统计

收缴费用

减免费用


数量(件)

 35018

 


金额(元)

 1.37亿元

 


备注

 


行 咨
政 询
复 投
议 诉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0 人次,其中现场咨询 0 人次,电话咨询 0 人次,网上咨询 0 人次。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 0 件,已办结 0 件。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0 件,已办结 0 件。


工作
人员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1 人,其中全职人员数 1 人,兼职人员数 2 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