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MB2854819D/2025-5502799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21 发布机构: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淄博市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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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地址: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289005;电子邮箱:zcxzspfw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围绕服务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深化行政审批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取得了积极成效。

1、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通过政府信息平台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619条。其中公示公告353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9条,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公示130条,社会事务、交通城管、农业事务等行政许可公示41条,行政执法公示50条,其他项目若干。

2、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同比减少67%,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较好保障了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切实将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由政策法规科牵头,从信息起草、审核到信息发布,建立完备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积极对行政审批服务相关政策、规定及重大改革精神进行宣传,扩大信息公开影响力。

4、监督保障方面。根据《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政办字〔202423号)部署,压实工作责任,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政策法规科归口管理、职能科室、所属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行政审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104

第二十条第(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信息更新格式不规范,信息内容与信息频道位置不匹配,缺乏专业信息技术人员,政策宣传力度不足等。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针对各类不同政府信息特点,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健康发展;二是进一步细化、明确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完善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及时主动开展行政许可审批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4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4年收到人大代表“关于整治农村光伏乱象的建议”的建议1条,收到政协委员“关于加大对优势企业扶持力度、推进我区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关于推进我区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关于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建议”、“关于对农村光伏安装乱象加强管理的建议”、“关于对我区特殊行业宣传广告牌进行规范管理的建议”的提案5件,按法定程序给予了圆满答复。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3、《2024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2024年,我局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梳理形成《2024年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台账》,进一步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