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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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76816/2024-549599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2-24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
今年以来,淄川区应急管理局始终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切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情况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年初组织制定《淄川区应急管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培训工作计划》,通过建立领导干部率先学、党员群众集体学、重点内容系统学、结合实际常态学的模式,把全面依法治国要求落实到应急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优化建设营商环境,年初印发了全市应急管理系统首个《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试行)》,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并免予处罚,同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普法教育。
(二)法治政府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1. 突出重点领域,深入开展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突出“八大行动、四项整治”。危化品领域:组织召开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各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带队开展一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落实整改措施,形成闭环,持续推进“三化”改造,从根本上扭转企业装备水平不高的现状,提升本质安全。工矿领域:紧盯非煤矿山、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等工矿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狠抓三年行动学习宣贯,持续开展重点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监管执法和指导服务“双推进”,聚焦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坚持科技强安,督促非煤矿山企业、粉尘涉爆企业积极应用省厅监测预警平台,及时更新完善基础数据,实现监控监测数据全量联网,督促8家露天石灰石矿山企业完成边坡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2. 规范失信边界,确保过惩相当。制定并组织学习《淄川区应急管理局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4年版)》《淄川区应急管理局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4年版)》,着力把握信用惩戒的规范性、适度性,坚决避免滥用、过度适用失信惩戒手段的行为;同时严格按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信用修复、权益保障等要求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 完善评估制度,规范评估程序。认真学习落实《山东省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办法》,规范重大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的调查评估启动条件、组织方式、评估方法,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按照自然灾害分级调查评估标准,明确牵头组织部门和按照部门职责参与的相关部门单位,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重点事项、方法步骤等内容。
(三)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情况
1. 常抓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坚持将党内法规执行与应急管理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培训,邀请市应急执法骨干、安全专家、法律顾问等进行授课;每周开展“人人上讲台 经验齐交流”学习交流活动,将经验学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实现以讲促学、以学促干目的。
2. 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建设。依法实施安全生产委托执法,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以开展联合执法、现场示范执法、应急管理知识培训、执法竞赛、案卷评查等方式,不断提升基层一线监管执法水平。
3. 深化行政执法监督指导。6月份,印发《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区应急管理系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8、9月份,通过随机抽取企业实地查看与线上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受我局委托实施的安全生产行政检查及处罚情况从执法检查、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了内部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全区安全生产行政督导检查会议,以学促改,做到举一反三。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持续深化制度落实
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组织制定《2024年度淄川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动作清单》、《2024年度淄川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动作清单》、《2024年度淄川区应急管理局党委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规定动作清单》,细化责任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监督追责,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二)规范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
依托应急管理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开展党内法规考试,促进党规党纪教育规范化、常态化和长效化。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定期备案制度,切实提升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按时对发文目录进行报送并在规定期限内对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
(三)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利用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定期邀请法律顾问对有关案例进行分析,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同时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疑难案件处理,对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重大决策由律师事务所出具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通过法律顾问参与,切实把牢行政决策合法合规,不断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四)推动全面落实“三项”制度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坚持依法治安,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做到许可、执法事前事后公示,通过影像、文字记录实现执法过程全记录,对全部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
(五)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根据“八五”普法工作要求,督促执法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法治教育,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精准性、时效性。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宣传活动节点,对广大人民群众开展以法理解析、法条讲解、法律服务等形式的多渠道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通过“释法说理”的方式向行政相对人普法教育,帮助其正确理解法律规定,推动其自觉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义务。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思想学习成效欠佳
部分人员学习不系统、不深入,不能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日常实际业务工作相结合,在入脑入心、融会贯通、指导实践方面存在差距。
(二)基层执法专业力量薄弱
部分基层执法人员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较少,独立检查能力、办案质量不高。人员调整后,新进执法人员执法流程、文书制作、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等业务知识掌握不全、运用不规范。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积极探索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新模式,将法治建设与应急管理业务工作相结合,常态化开展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同时拓宽宣传渠道,开展多样化、多角度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推动建设新时代法治社会。
(二)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加大专业执法骨干力量培养力度,在开展执法队伍案卷评审、岗位练兵等活动的基础上,通过“嵌入式”执法指导等多种方式,对基层执法监管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分析研判、集中会诊,破解基层监管执法难题,推动安全生产执法效能持续提升。
(三)规范涉企执法行为
持续深化包容审慎执法,着力推进差异化执法、分级分类监管执法。同时深化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机制,不断改进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内容,为企业提供更加开放、包容、稳定的法治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