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3-19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国家部委、山东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能相关的法规、规章;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拟订全区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起草区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办法、制度草案;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淄川区应急管理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本机关主要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zichuan.gov.cn/gongkai/site_zcqyjglj/

2、“淄博市淄川区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ichuananjian

3、本机关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 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淄川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川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77号,淄川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100。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陆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2)。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淄川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77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1128

传  真:0533-5181128

电子邮箱:zcqajjbgs@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淄川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邮政编码:255100
  接待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1064
  传  真:0533-5181064
  电子邮箱:zcgov@zb.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文汇街3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60869
  行政诉讼机关:淄川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6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80687

    

附件:1、淄川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2、淄川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淄博市淄川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6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淄川区般阳路77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81128;电子邮箱:zcqaj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川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上级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系列决策部署,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加强信息公开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工作情况。2023年,淄川区应急管理局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条,公开信息包括部门动态、通知公告、业务文件、工作完成情况等内容。其中在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公开各类信息23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依法依规予以办理。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对于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处理,在法定时限内给予规范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根据工作实际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定期组织各科室(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对承担任务分解落实,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对需要公开的各项内容,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将区政府门户网站做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重点领域政务公开目录,定期开展自查,加强公开栏目的内容保障更新,确保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我局新媒体账号“淄博市淄川区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和“淄川应急”抖音号不作为政务公开平台,仅为知识科普类账号。

5、监督保障情况。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全年参与或开展相关业务培训4次,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科室(单位)年度考核,加强监督考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离上级有关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建设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数据公开数量不够多,数据开放程度不高,覆盖范围不够广。

2023年,我局针对以上问题,全面梳理信息公开平台栏目,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公开各类信息;同时,持续扩大数据开放覆盖范围,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分解各科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并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落地落实,较好地完成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3、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局办理区政协委员提案3件,办理结果均已按时答复和公开。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在淄川体育公园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和“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宣传科普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知识,向群众展示应急救援设备使用方法和应急措施,让群众了解应急部门的工作职责。通过开展线下活动,激发政务公开新活力,推动政务工作进一步开展。

5、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我局年报数据统计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博市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2日

淄博市淄川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77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81128邮箱:zcqaj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形成责任分工清单,做好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加强公开栏目的内容保障更新,确保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各类信息

 1.主动公开工作情况。2022年淄川区应急管理局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条,公开信息包括部门动态、通知公告、工作流程、业务文件、工作完成情况等内容。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淄川区应急管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面公开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地址、邮箱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对于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处理,在法定时限内给予规范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定期组织各科室(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对承担任务分解落实,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对需要公开的各项内容,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将区政府门户网站做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重点领域政务公开目录,定期开展自查,加强公开栏目的内容保障更新,确保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我局新媒体账号:淄博市淄川区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和淄川应急抖音号不做为政务公开平台,仅为知识科普类账号。

 5.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并将学习内容第一时间向各承担考核的科室(单位)传达,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科室(单位)年度考核,加强监督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是政务公开类业务知识掌握不全。我局积极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各类政务公开培训,对各类信息的公开标准和公开时限掌握清楚,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全面准确。

是政务公开工作未形成制度化、标准化。我局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标准程序及制度,对各自负责的公开任务要做到公开内容准确、公开时间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任务分工,迅速对我局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分工,形成责任分工表,将责任具体到科室,定期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按时限要求配合业务科室做好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3、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共收到政协提案2件,均已按时答复并公开。2022年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在淄川区体育公园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和“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宣传科普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知识,向周边群众展示应急救援设备使用方法和应急措施,让群众知晓我局的部分工作职责。通过开展线下活动,激发政务公开新活力,推动政务工作进一步开展。

5、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淄川区应急管理局年报数据统计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淄博市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2023117

淄博市淄川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淄川区应急管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工作情况2021淄川区应急管理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公开信息包括部门动态、通知公告、机构职能、责任清单、权力清单、业务文件等内容。

2.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面公开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地址、邮箱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对于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处理,在法定时限内给予规范答复。2021年,淄川区应急管理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在法定时限内给予答复,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3.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不断完善公开制度,确定政务公开工作牵头科室,并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按照公开流程,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强化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制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加强公开栏目的内容保障更新,确保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各类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强业务培训,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科室(单位)年度考核,加强监督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存在缺项现象。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不足

改进情况:我局逐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全面。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学习,主动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专业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上级政务公开要求,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本区域安全生产突发公共事件等各类应急预案信息,做好防灾减灾、预警预报及灾害救助等信息发布。

3、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局办理区政协委员提案1件,提案内容关于社区建立社区志愿者救援队的建议已按时答复并公开。

 

 

淄博市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2022115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3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及省市区工作部署,我单位较好的完成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无依申请公开事项;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与局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30余条,公开信息包括部门动态、通知公告、机构职能、责任清单、权力清单、业务文件、提示提醒等内容;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各类应公开信息按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0

26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6

-2

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2

0

73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越来越高,需要公开的事项也越来越多,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精力不能很好地适应工作要求。

通过积极参加培训学习交流,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合理配置人员安排,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22日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3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及省市区工作部署,我单位较好的完成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与局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00余条,公开信息包括部门动态、通知公告、机构职能、责任清单、权力清单、业务文件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3

1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4

41

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76

7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入。个别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重视程度不够。

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够具体,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及时全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我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现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我区有关文件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了社会。

一是强化领导,周密部署。年初,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明确领导班子和科室的信息公开职责分工,完善局内部信息报送、审核、维护各项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开设了“淄川安监”微信公众号、在“淄川手机台”APP设立了“安全之窗”栏目、在电视台、《淄川工作》等媒体开设安监专栏,逐步扩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范围,随时更新安监系统最新政策、最新动态,扩大了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领域相关工作的了解。

三是完善制度,扎实推进。明确我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公开范围、公开程序等,实现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与局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39条,其中政务公开平台39条信息,公开信息包括部门动态、通知公告、机构职能、责任清单、权力清单、业务文件等内容。

一是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方面。我局在区政府网站公开部门责任清单、部门权力清单、我局机构概况、内设机构、以及相应机构领导,保证我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我局公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计划、日常执法检查名单、“双随机”执法检查名单、行政许可通告等信息,并根据全区实际情况及时发布安全生产提示预警信息、事故结案报告等重点领域信息。三是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方面。我局公开了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与事项指南、许可办结公示与样表下载、“一次办好”事项清单以及部门公开预算等信息。四是政务公开平台机制建设和保障情况。我局制定并公开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由局领导直接管、直接抓政务公开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求我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按时报送公开信息,由局办公室汇总后进行公开,并做好定期信息维护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0元。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导致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通过自查发现仍然存在两方面的问题:

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入。个别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重视程度不够。

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够具体,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及时全部公开。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制定如下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逐步规范公开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真正领悟到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社会群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公开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实效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社会群众查询成本。

 

                                                                                                                               

                                                                                                                                            2019年3月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docx

淄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信息公开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情况概述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了社会。

  一是强化领导,周密部署。年初,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明确领导班子和科室的信息公开职责分工,完善局内部信息报送、审核、维护各项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开设了“淄川安监”微信公众号、在“淄川手机台”APP设立了“安全之窗”栏目、在电视台、《淄川工作》等媒体开设安监专栏,逐步扩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范围,随时更新安监系统最新政策、最新动态,扩大了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领域相关工作的了解。

  三是完善制度,扎实推进。明确我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公开范围、公开程序等,实现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31条。

  为了方便社会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做了如下工作:一是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二是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三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及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供社会群众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起,通过申请人电子邮箱按照答复时限及时进行答复;1起不属于我局公开范围。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0元。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导致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通过自查发现仍然存在两方面的问题:

  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入。个别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重视程度不够。

  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够具体,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及时全部公开。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制定如下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逐步规范公开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真正领悟到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社会群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公开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实效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社会群众查询成本。

  (六)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将制定的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双随机”执法检查计划等执法信息通过网站进行公开,实现执法检查的公开性和透明性,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淄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2日


淄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情况概述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了社会。
  一是周密部署工作。年初,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要求监控平台负责全局性、跨部门栏目的信息维护,机关各科室、部门负责落实具体任务,并配合局领导专门负责相关政策意见的答复工作。完善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做到及时调整栏目、更新网站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化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和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创新方式方法。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实效,逐步扩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范围。开辟了安全生产专栏,随时更新安监系统最新政策、最新动态,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指定1名兼职信息公开人员,确定13名信息通信员,积极开展信息宣传工作。在区级以上媒体共发表信息宣传稿件108篇,扩大了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领域政策和动态的了解。
  三是完善保障措施。明确我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推进机构、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程序等;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
  二、具体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06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1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
  二是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三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同时通过我局安全生产信息网站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0元。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三、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通过自查发现存在两方面问题:
  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入。个别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重视程度不够。
  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够具体,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及时全部公开。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制定如下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逐步规范公开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真正领悟到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公开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实效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三是系统整合,逐步提高服务质量。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增强服务意识,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大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一七年三月六日

 

 

淄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情况概述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了社会。

  一是周密部署工作。年初,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要求监控平台负责全局性、跨部门栏目的信息维护,机关各科室、部门负责落实具体任务,并配合局领导专门负责相关政策意见的答复工作。完善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做到及时调整栏目、更新网站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化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和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创新方式方法。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实效,逐步扩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范围。开辟了安全生产专栏,随时更新安监系统最新政策、最新动态,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指定1名兼职信息公开人员,确定10名信息通信员,积极开展信息宣传工作。在区级以上媒体共发表信息宣传稿件102篇,扩大了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领域政策和动态的了解。

  三是完善保障措施。明确我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推进机构、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程序等;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

  二、具体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50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450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

  二是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三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同时通过我局安全生产信息网站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0元。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三、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通过自查发现存在两方面问题:

  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入。个别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重视程度不够。

  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够具体,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及时全部公开。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制定如下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逐步规范公开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真正领悟到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公开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实效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三是系统整合,逐步提高服务质量。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增强服务意识,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大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附: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0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开报告.doc

淄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情况概述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了社会。

  一是周密部署工作。年初,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要求监控平台负责全局性、跨部门栏目的信息维护,机关各科室、部门负责落实具体任务,并配合局领导专门负责相关政策意见的答复工作。完善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做到及时调整栏目、更新网站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化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和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创新方式方法。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实效,逐步扩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范围。开辟了安全生产专栏,随时更新安监系统最新政策、最新动态,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指定1名兼职信息公开人员,确定10名信息通信员,积极开展信息宣传工作。在区级以上媒体共发表信息宣传稿件102篇,扩大了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领域政策和动态的了解。

  三是完善保障措施。明确我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推进机构、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程序等;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

  二、具体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08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504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数3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

  二是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三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同时通过我局安全生产信息网站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0元。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三、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通过自查发现存在两方面问题:

  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入。个别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重视程度不够。

  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够具体,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及时全部公开。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制定如下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逐步规范公开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真正领悟到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公开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实效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三是系统整合,逐步提高服务质量。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增强服务意识,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大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附: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一五年一月十四日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0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504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5.其他形式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本单位网站是否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有专栏     &e633;无专栏  &e633;无网站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十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十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1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

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十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淄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情况概述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了社会。

  一是周密部署工作。年初,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要求监控平台负责全局性、跨部门栏目的信息维护,机关各科室、部门负责落实具体任务,并配合局领导专门负责相关政策意见的答复工作。完善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做到及时调整栏目、更新网站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化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和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创新方式方法。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实效,逐步扩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范围。开辟了安全生产专栏,随时更新安监系统最新政策、最新动态,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指定1名兼职信息公开人员,确定11名信息通信员,积极开展信息宣传工作。在区级以上媒体共发表信息宣传稿件425篇,扩大了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领域政策和动态的了解。

  三是完善保障措施。明确我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推进机构、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程序等;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

  二、具体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07条。其中,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和安监具体工作计划等;业务工作类信息234条,内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流程、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等;统计数据类的信息270条,内容主要包括:各类统计数据材料。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

  二是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三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同时通过我局安全生产信息网站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0元。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三、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通过自查发现存在两方面问题:

  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入。个别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重视程度不够。

  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够具体,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及时全部公开。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制定如下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逐步规范公开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真正领悟到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公开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实效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三是系统整合,逐步提高服务质量。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增强服务意识,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大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附: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4年2月14日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淄川区安监局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507

其中:1. 机构职能类

 

      2. 政策法规类

 

      3. 规划计划类

3

      4. 务工作

234

      5. 统计数据

270

      6. 其他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数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3.当面申请数

 

三、对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数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同意部分公开数

 

3.不予公开数

 

4.其他情况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八、本单位网站是否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有专栏   &e633;无专栏  &e633;无网站

九、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十、查阅点接待人数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

 

2.兼职人员

1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单位负责人:何勇        填表人:何鑫婷        联系方式:5181128       填表日期: 20141  

 

 

 

 

淄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2-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情况概述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了社会。

  一是周密部署工作。年初,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要求监控平台负责全局性、跨部门栏目的信息维护,机关各科室、部门负责落实具体任务,并配合局领导专门负责相关政策意见的答复工作。完善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做到及时调整栏目、更新网站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化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和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和审核,保证了政府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二是创新方式方法。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实效,逐步扩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范围。开辟了安全生产专栏,随时更新安监系统最新政策、最新动态,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指定1名党组成员为局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确定1名专职信息公开人员,10名信息通信员,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的,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三是完善保障措施。明确我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推进机构、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程序等;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

  二、主要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局机关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何勇任领导小组组长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相关科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为进一步做好我局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透明度,结合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并制定了《淄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建立督促检查和监督考评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93条。其中,规划计划类3条,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和安监具体工作计划; 业务工作类信息173条,内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流程、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等;统计数据类信息5条,内容主要包括:新闻、公告、年度工作、统计数据等;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

  二是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三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同时通过我局安全生产信息网站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六)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工作

  根据《保密法》的相关规定,对需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对外公开信息的真实。

  (七)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通过自查发现存在两方面问题:

  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入。个别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重视程度不够。

  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够具体,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及时全部公开。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制定如下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逐步规范公开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真正领悟到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公开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实效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三是系统整合,逐步提高服务质量。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增强服务意识,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大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附: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0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493

其中:1. 机构职能类

3

      2. 政策法规类

1

      3. 规划计划类

3

      4. 业务工作类

173

      5. 统计数据类

5

      6. 其他类

308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数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3.当面申请数

 

三、对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数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同意部分公开数

 

3.不予公开数

 

4.其他情况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八、本单位网站是否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R有专栏   &e633;无专栏  &e633;无网站

九、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十、查阅点接待人数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

 

2.兼职人员

1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描述本部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并对申请情况等有关指标作同比分析,对其中发生明显变化的指标进行具体分析。重点对公众关注点以及答复处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作出说明,对其中难以判断是否属于免予公开的案例进行举例说明,并对本部门处理不满的申诉案件作相应的跟踪记录,可针对有关问题提出应对策略和建议。)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高 飞       联系方式:5181128            填表日期: 2013年1月  

淄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情况概述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了社会。

一是周密部署工作。年初,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要求监控平台负责全局性、跨部门栏目的信息维护,机关各科室、部门负责落实具体任务,并配合局领导专门负责相关政策意见的答复工作。完善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做到及时调整栏目、更新网站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化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和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创新方式方法。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实效,逐步扩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范围。开辟了安全生产专栏,随时更新安监系统最新政策、最新动态,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指定1名党组成员为局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确定1名专职信息公开人员,10名信息通信员,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领域政策和动态的了解。

三是完善保障措施。明确我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推进机构、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程序等;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

二、具体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61条。其中,规划计划类8条,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和安监具体工作计划; 业务工作类信息180条,内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流程、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等;统计数据类信息173条,内容主要包括:新闻、公告、年度工作、统计数据等;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

二是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三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同时通过我局安全生产信息网站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0元。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三、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通过自查发现存在两方面问题:

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入。个别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重视程度不够。

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够具体,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及时全部公开。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制定如下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逐步规范公开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真正领悟到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公开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实效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三是系统整合,逐步提高服务质量。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增强服务意识,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大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附: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1年3月13日

 

 

淄川区安监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淄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情况概述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了社会。

一是周密部署工作。年初,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要求监控平台负责全局性、跨部门栏目的信息维护,机关各科室、部门负责落实具体任务,并配合局领导专门负责相关政策意见的答复工作。完善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做到及时调整栏目、更新网站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化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和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创新方式方法。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实效,逐步扩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范围。开辟了安全生产专栏,随时更新安监系统最新政策、最新动态,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指定1名党组成员为局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确定1名专职信息公开人员,10名信息通信员,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在区级以上媒体共发表信息宣传稿件360篇,扩大了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领域政策和动态的了解。

三是完善保障措施。明确我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推进机构、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程序等;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

二、具体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87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184条,内容主要包括:新闻、公告、年度工作、统计数据等;业务类信息199条,内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流程、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等;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条,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类3条,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和安监具体工作计划。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

二是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三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同时通过我局安全生产信息网站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0元。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三、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通过自查发现存在两方面问题:

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入。个别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重视程度不够。

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够具体,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及时全部公开。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制定如下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逐步规范公开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真正领悟到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公开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实效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三是系统整合,逐步提高服务质量。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增强服务意识,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大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附: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0一0年三月十四日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政府
部门

淄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史雯雯

联系电话

0533-5181128






       分类
统计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规划计划

业务工作

统计数据

其他信息

数量(条)

3

1

3

199

12

169

比例(%)

0.77

0.25

0.77

51.42

3.10

43.69

备注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 387 







   申请形式
统计

当面申请

网站邮件

电子邮件

传真

信函

其他形式

数量(条)

0

0

0

0

0

0

比例(%)

0

0

0

0

0

0

   处理情况

统计

同意
公开

部分
公开

不予
公开

非本机
关掌握

信息
不存在

内容
不明确

其他

原因

数量(条)

0

0

0

0

0

0

0

比例(%)

0

0

0

0

0

0

0

   收费情况
统计

收缴费用

减免费用

数量(件)

0

0

金额(元)

0

0

备注

网站邮件: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网上提交申请表格(电子邮件方式)向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公开信息的请求数。

行 咨
政 询
复 投
议 诉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740 人次,其中现场咨询 583 人次,电话咨询 122 人次,网上咨询 35 人次。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 0 件,已办结 0 件。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0 件,已办结 0 件。

工作
人员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人,其中全职人员数 1 人,兼职人员数 0 人。

备注

表中各项数据须与报告中一致,逻辑关系准确。 

淄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2-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

一、情况概述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了社会。

一是周密部署工作。年初,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要求监控平台负责全局性、跨部门栏目的信息维护,机关各科室、部门负责落实具体任务,并配合局领导专门负责相关政策意见的答复工作。完善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做到及时调整栏目、更新网站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化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和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创新方式方法。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实效,逐步扩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范围。开辟了安全生产专栏,随时更新安监系统最新政策、最新动态,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指定1名党组成员为局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确定1名专职信息公开人员,10名信息通信员,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在区级以上媒体共发表信息宣传稿件342篇,扩大了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领域政策和动态的了解。

三是完善保障措施。明确我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推进机构、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程序等;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

二、具体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62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180条,内容主要包括:新闻、公告、年度工作、统计数据等;业务类信息179条,内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流程、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等;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条,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类3条,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和安监具体工作计划。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

二是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三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同时通过我局安全生产信息网站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0元。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三、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通过自查发现存在两方面问题:

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入。个别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重视程度不够。

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够具体,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及时全部公开。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制定如下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逐步规范公开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真正领悟到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公开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实效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三是系统整合,逐步提高服务质量。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增强服务意识,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大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淄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8-03-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一、概 述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增进了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了社会。
  一是周密部署工作。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部署,要求监控平台负责全局性、跨部门栏目的信息维护,机关各部门负责落实具体任务,并配合局领导专门负责相关政策意见的答复工作。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做到及时调整栏目、更新网站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化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和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公开实效,逐步扩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范围。开辟了安全生产专栏,随时更新安监系统最新政策、最新动态,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指定1名专职信息公开人员,开展本局信息宣传工作。在区级以上媒体共发表信息宣传稿件270余篇,扩大了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领域政策和动态的了解。
  三是完善保障措施。明确我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推进机构、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程序等;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
  二、具体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97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145条,内容主要包括:新闻、公告、年度工作、统计数据等;业务类信息137条,内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流程、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等;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内容主要包括:机构概况、机构领导、内设机构;政策法规类的信息9条,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性文件等。规划计划类3条,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十一五”专项规划和安监具体工作计划。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
  二是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三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同时通过我局安全生产信息网站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8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0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0元。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三、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通过自查发现存在两方面问题:
  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入。个别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认为公开就是公布,信息公布了就行。因此,需要进一步组织大家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真正领悟到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或不能及时公开。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制定如下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逐步规范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公开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实效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三是系统整合,逐步提高服务质量。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增强服务意识,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大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