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共淄川区委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委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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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76816/2024-543932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4-17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委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淄川区委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淄川区委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淄川区应急管理局(代)
2024年4月10日
淄川区委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是淄川资源枯竭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突破之年。全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突出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最大限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统筹做好自然灾害防御工作
(一)防汛抗旱工作。扎实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组织开展汛前检查,抓好预案编制修订,开展防汛防台风抢险救援演练,加强汛期联合值班值守、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抓好强降雨、台风防范应对人员安全转移等各项工作。及时指导全区开展抗旱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因以下各项工作均需要各镇(街道)抓好落实,以下涉及各镇(街道)分工从略〕
(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推进落实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总体要求,建立完善重点林区森林草原火灾联防联控机制,压实林长制、四级包保和部门监管等防灭火责任。加大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进农户、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抓实火源管控,及时排查隐患。加强队伍训练和指战培训,提升装备配备水平。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做好火灾扑救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防震减灾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切实发挥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配合市应急局加强地震监测与震情跟踪,准确把握震情趋势,提高监测预警和烈度速报能力,深入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强化应急值班值守,扎实做好防震减灾救灾各项准备工作。(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维护受灾或事故损失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我区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健康有序发展。(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相关单位分工负责)
(五)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突出做好强降雨、台风、强对流、大风、雷电、风雹、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和灾害风险预警提示,统筹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完善会商工作机制,开展会商研判,分析自然灾害风险形势,提出防范应对建议,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评估工作。(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气象局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六)扎实做好极端天气防范应对。认真落实淄川区《关于加强极端天气防范应对若干措施》,加强高温、强对流、台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极端天气监测,强化会商研判、提早部署安排、及时发布预警、提前预置行业救援队伍、做好物资保障和应急救援准备,全力防范应对极端天气,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气象局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积极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
(一)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推动建立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常态化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普查数据动态调查更新。配合市普查办完善普查基础数据库功能,推动互联互通和共享服务,探讨普查成果应用。(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气象局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开展山地造林、森林抚育等工程,改善区域森林生态质量。(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等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三)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持续推进城镇住宅、农村民居、中小学校等房屋设施加固及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工作。组织开展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开展加固工程典型案例宣传,提升社会民众抗震意识。(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供电中心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加强水毁工程设施修复,构建系统完善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加强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提高监测预警精准度。实施河道治理,完善水安全保障网,推进“三河两库”引蓄水治理工程实施,实现病险水库、水闸动态清零,推进山洪沟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全力夯实防洪减灾工程基础。(区水利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六)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编制《淄川区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指导各镇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加强隐患排查,强化联合会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提升地质灾害防范应对能力。(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应急管理局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七)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配合市应急局推动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和监测预警中心系统升级。(区应急管理局、区大数据信息服务中心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气象局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八)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鼓励引导装备生产企业、科研单位研发应急保障、专用紧急医学救援、智能无人应急救援等应急技术装备。(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加强基层综合减灾能力建设
(一)加强基层信息员网格员队伍建设。完善网格化防灾减灾管理体系,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网格员队伍建设,组织业务培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气象局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深入推动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人员密集场所。以“国家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为契机,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防灾减灾知识宣讲、技能培训、应急演练等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总结推广综合减灾经验,推动构建全区大安全大应急工作体系,持续提升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水平。(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气象局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做好风险隐患排查报送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报送工作,强化隐患治理,防范化解风险。(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气象局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全面提升应急救援和物资保障能力
(一)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危化、非煤矿山企业、重点林区、防汛、地震地质灾害、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电力储能、城市安全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加强应急演练和拉练,持续强化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深化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区专项应急预案和镇(街道)应急预案编修工作,持续深化区镇基层、重点林区森林防灭火“一区一案”“一山一案”编制,做到重点林区、山头全覆盖,提升救援力量协同配合效能。(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强化物资储备保障能力。制定2024年度应急物资保障工作要点和区级重点工作,持续做好区镇两级救灾物资储备达标工作。配合做好市救灾和物资保障管理系统迭代升级,完善系统功能,提升应急物资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全面做好应急抢险救灾。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协调人武部、武警中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全面做好救灾救助工作,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救助预案体系,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救助,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人武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气象局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持续提升灾情管理水平。规范开展灾情报送质量评估,组织灾情会商会议,及时核定上报灾情。更新完善灾害信息员数据库,落实分级培训制度,严格落实灾情信息管理主体责任,提升灾情报送及时性、准确性。(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统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气象局、区供电中心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扎实做好行业领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全力做好行业领域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落实。
教育领域:常态化开展师生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健全学校安全常态化督导机制;组织开展全员防灾减灾技能培训,深入开展“星级平安校园”创建。(区教育和体育局牵头负责)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抓好应急物资生产组织工作,指导协调应急物资储备生产任务企业的生产能力建设。推荐申报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保险补偿,推动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建设。(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自然资源领域:完善地质灾害“人防+技防”监测体系。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压紧压实防火工作责任。指导地方加强防火道路、引水上山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护林巡查队伍建设,做好防火物资配备工作,提升森林防火基础保障能力。抓好美国白蛾和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区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根据职责分工加快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加强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管,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防灾、抵御风险、保障安全运行能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交通运输领域:完善协同联动、救援力量调配、物资储运调配等应急联动机制。强化预警预测预报,做好应急物资、人员的运输保障、公路的应急抢通等工作。积极发展智能交通,强化防灾救灾信息传输、智能化管理以及灾害监控预警。强化道路运输、工程施工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分工负责)
水利领域:加快推进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实施骨干河道及中小河流治理,开展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夯实防洪减灾基础。推进水旱灾害防御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建设,科学开展水工程调度,优化完善物资队伍及专家支撑体系,扎实做好抗旱调度,统筹做好抗旱保供水工作。(区水利局牵头负责)
农业农村领域: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强化灾害信息调度。加强自然灾害和病虫害抗灾救灾技术指导,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作用。(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卫生健康领域:全面推开基层背囊化医疗应急小分队建设,充实完善基层紧急医学救援力量,提升应急物资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加强卫生应急值班值守,强化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组织各类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全力做好大型活动、重大节庆假日卫生应急保障工作。(区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
城市管理领域:依据城市排水防涝专项规划,根据职责分工加快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城市防汛应急处置能力。做好防汛物资设备储备,加大城市防汛宣传预警力度。根据职责分工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防灾、抵御风险、保障安全运行能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
气象领域:积极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做好全年增雨(雪)、防雹作业。加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建设,做好应急处置气象保障服务。在天气敏感区域加密建设地面气象观测站,提高地面气象观测精细化水平。强化气象预警制作发布,提高预警业务技术水平。(区气象局牵头负责)
其他行业领域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本领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