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标题: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工矿商贸企业汛期安全生产提示
索引号: 11370302MB28576816/2022-524826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27 发布机构: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工矿商贸企业汛期安全生产提示

发布日期:202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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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非煤矿山企业要扎实做好安全度汛各项准备,配齐防汛物资、强化应急值守,加强应急预案实战性和常态化演练,在汛期前开展贴近实战的停产撤人演练活动。严格执行逢大暴雨天气、24小时连续降雨超过50mm停产撤人,通过实战性演练,锻炼提高员工应对灾害的实战经验和自救互救能力。

汛期工贸企业要突出有限空间、电气安全等重点环节安全管理。严禁强降雨期间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严禁遇险盲目施救。突出临山、临边等重点地段巡查。防内涝、防雷击、防触电、防老旧厂房垮塌、防墙体倒塌。要落实防汛责任制,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及时停产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