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标题: 解读《淄博市淄川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MB28576816/2023-5334870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8 发布机构: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解读《淄博市淄川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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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淄川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已经发布,现就《报告》的相关事项做如下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淄博市淄川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三、编制目的和重要举措

2022年,淄川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省、市、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制度程序,拓展公开广度深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加强工作结果公开化,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告应急管理工作。先后公开了《淄川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工作要点》、《淄川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等文件。

注重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化。按要求挖掘信息资源,进行认真梳理,并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办事指南、行政执法等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截至目前,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淄川区应急管理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前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的年度计划、目标、措施以及实施办法,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坚持以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置,逐步细化规范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领域日常工作,不断提升政府网站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发布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年度报告等方面内容。主动做好信息更新工作,及时发布结果公告,依法履职尽责。

(五)组织保障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我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周德刚同志担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类业务知识掌握不全。我局积极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各类政务公开培训,对各类信息的公开标准和公开时限掌握清楚,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全面准确。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未形成制度化、标准化。我局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标准程序及制度,对各自负责的公开任务要做到公开内容准确、公开时间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