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印发《淄川区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
---|---|---|---|
索引号: | 11370302MB28576816/2022-522573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1-13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
淄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淄川区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淄川区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淄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1月4日
淄川区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
根据《山东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淄博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淄博市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淄川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淄川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要求,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安全生产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十三五”期间的进展与成效
“十三五”时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强化依法治安,推进科技强安,深化应急救援体制机制改革,严格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大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圆满完成了各项规划任务,保持了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十三五”时期,事故总起数由2015年的302起,下降到2020年的268起,下降11.26%;死亡人数由2015年的62人,下降到2020年的48人,下降22.58%;杜绝了较大及以上事故;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72.61%;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6.2%;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83.1%,全区安全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
1.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完成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区和各镇(街道、开发区)均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组织进行了集中宣贯,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强化。积极推进安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在区安委会中增设了“城市管理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优化了各专业委员会部门组成,及时调整了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修订完善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制度保障,完善了安全生产体制机制。
2.城市安全风险管控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区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山东省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0年版)》开展对标达标工作,对标城市安全管理的先进标准,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3.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进一步深化。加大化工行业转型升级工作力度,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46家化工企业实施了关闭退出。对2家地下生产矿山企业实施了技术改造,非煤矿山高危作业场所作业人员数量减少了42.5%。在新建餐饮场所强制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推动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不断强化技防手段应用,有效提升了学校安全防范水平。为57661户城乡燃煤取暖用户,安装了一氧化碳报警装置,从根本上增强了事故防范能力。对建筑行业的所有“危大工程”实行6个“100%”安全管理,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4.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接入“应急一张图”信息系统,将全区6支应急队伍、6个应急物资储备库、23名应急专家、168家重点企业纳入系统。建成电梯应急救援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了电梯签约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10个网格化公共救援站点、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三级响应机制,提高了电梯事故应急处置时效。新招录了35名专职消防员,进一步增强了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5.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成效明显。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了“1+2+2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建立了调度通报、专题会议、督查督办、巡查考核工作机制,制定了责任分工、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三个清单,严格各类问题隐患的排查和治理。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和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集中开展了化学品清罐、清院“两清”专项整治行动。建立了区级领导带队、区直部门参加的包镇(街道、开发区)安全生产督查制度,强化督导检查,促进责任落实。制定印发了《支持企业安全复工复产十项措施》,通过“不见面审批”、网上安全巡查、网上安全培训、专家重点帮扶等方式实行一企一策安全管理,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取得了大疫之后无大事故的良好成绩。
6.社会共建共治氛围日益浓厚。调整充实了896名灾害信息员。新建了2个地质灾害隐患自动化监测点,建立了区、镇办、村居三级群测群防队伍。深入开展综合减灾及防震减灾示范创建,9个社区分别被评为国家级、省级示范社区。组织开展了“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青安微课堂”、安全生产竞赛、安全隐患“随手拍”等活动。精心组织普法知识竞赛,社会共建共治氛围日益浓厚。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1.事故防控任务仍然艰巨。截止2021年底,危化品企业186家(生产企业21家,达到许可条件使用企业1家,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一般医药化工企业30家,储存经营企业10家,加油站72家,无储存经营企业52家);非煤矿山企业11家(地下2家、露天9家);涉爆粉尘企业5家;涉氨制冷企业2家;发电企业11家(火力6家、风力3家、光伏2家);煤炭加工企业1家;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2条,总长度约44公里;特种设备生产单位16家(市市场监管局监管),纳入“山东省特种设备管理系统”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919家,特种设备9038台(套);本地建筑施工企业19家,燃气企业17家(区内14家),中压及以上燃气管网总长度788.3公里;各类地下管线总长度3400公里。各类危险源(点)种类多,数量大,安全监管的压力非常艰巨。安全事故总量仍然较大,较大事故仍然时有发生,重特大事故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杜绝,事故防控任务仍然艰巨。
2.基层基础能力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还存在不严格,不到位的情况,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还比较薄弱,社区(村居)层面的专业监管力量仍然不足。部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监管力量配备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装备配备还没有完全达到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的要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仍然薄弱。
3.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优化。安全监管的体制机制尚处于磨合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仍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强化。城市安全风险辨识不系统,风险管控信息化建设滞后,城市安全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城市安全管理的机制运行还不够协同和高效。非生产类伤亡事故防范机制需要进一步理顺,疫情防控常态化,自然灾害增加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需要研究总结,不断改革创新,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也越来越高,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越来越严,统筹做好发展和安全两项任务的压力持续加大。
二、“十四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安全发展贯穿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坚持统筹做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把“安全生产是一个政治问题、宗旨问题、民生问题”的要求落到实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着力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降低生产安全事故损失,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和主导作用,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安全生产管理优势。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落实各镇(街道、开发区)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
2.坚持红线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牢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统筹做好发展和安全两项任务,推动全区实现更为安全的发展。
3.坚持质疑保守。强化“视隐患为事故”的安全理念,以质疑保守的态度严格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坚决把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萌芽之时,从源头上防范事故的发生。坚持系统治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4.坚持科技强安。大力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实现现代化。深入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进一步提升“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水平,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技防能力。
5.坚持文化兴安。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活动,增强企业员工安全素质,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建设安全文化教育场馆,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大力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推动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安全发展理念日益牢固,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法制保障更加有力,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夯实,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到2035年,基本建成与新时代现代化淄川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大幅提升,依法治安、科技强安、智慧安全水平达到新高度,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新格局全面形成,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到2025年) |
1.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 2.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5%; 3.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1以内; 4.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5以内; 5.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1.35以内; 6.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1以内。 |
三、“十四五”时期主要任务
(一)完善体制机制
1.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点,在报、网、端、微等平台进行集中宣传。区委党校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纳入干部培训课程,组织专题学习和培训。把安全生产同干部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一体化推进。制定完善区和各镇(街道、开发区)党(工)委政府、责任部门、企业3个层面的共性任务清单,将党政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内容,相关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列入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指标体系,统筹做好发展和安全两项任务,牢牢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审计局、区委党校、区国资中心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严格执行党委、政府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会议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带队督查,监管部门驻点监管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各镇(街道、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建立职责动态调整机制,对出现的新产业、新业态及时界定行业主管部门,堵塞安全监管漏洞。落实防范一氧化碳中毒、防溺水、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游乐设施事故等安全管理责任,认真做好非生产类伤亡事故的防范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牵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严格安全监管责任。依法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规定。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巡查、警示、督办、约谈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不断扎紧织密安全生产制度笼子。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2021年底前实现安全总监应配尽配,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发挥工伤保险的事故预防作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完善安全生产领域失信惩戒名单管理制度,及时惩戒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综合采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不断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牵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依法治安
1.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推进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坚持年度计划执法和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执法相结合,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大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运输、储存、装卸行为。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健全安全生产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规范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执行移送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牵头,区法院、区检察院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严格执行省级直报制度,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要应报尽报。认真抓好异常情况的分析评估和问题反馈,科学、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严厉查处事故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行为,完善事故调查机制,提高事故调查效率。落实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党委政府、部门和单位,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认真开展事故调查评估,加强对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强化问题整改督办,确保“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区受警示”。(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牵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社会监督。完善人大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和政协民主协商、视察调研等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的作用,组织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和“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技能提升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严格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加大对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的奖励力度,动员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积极构建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牵头,区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
1.化工及危险化学品领域。严格执行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强化企业安全防护距离监督检查。加强“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装置、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实施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强化危险货物运输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落实化学品鉴定评估与登记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进一步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防止因监管不到位而引发安全事故。(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非煤矿山行业。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办矿标准,深入推进非煤矿山“提升、整合、关闭”三个一批要求,全区地下矿山、露天矿山数量只减不增。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加强地下矿山“通风防火、提升运输、防治水、采空区充填”等重点环节以及生产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加快推进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力争到“十四五”末,大型非煤地下矿山井下作业人员减少50%以上,中小型矿山井下作业人员减少30%以上。(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交通运输行业。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预警,全面摸排“两客一危”、公共交通、公路管理、交通工程等重点领域系统性、区域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清单,强化风险状态和发展趋势研判,落实管控责任和措施,形成安全生产闭环管理。构建以安全生产信用为基础、以信息化为保障的新型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实现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全覆盖,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提升安全监管科技支撑,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运行感知网络覆盖,推进北斗系统、无人机等新技术、新装备在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应用。加强安全监管基础保障,完善安全监管专业化装备配备,制定落实安全监管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应急专家库,加强重点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推动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整改销号,完善全流程闭环管理。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治理,加强农机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
4.消防领域。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充电设施、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仓储物流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推动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化工等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在重点单位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预警预报平台。(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教体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特种设备领域。建立以多元共治为特征、以风险管理为主线的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动态完善特种设备运行保障机制,抓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推进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加强重点使用单位和薄弱环节的安全监察,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加强技术检查和风险研判,遏制事故发生。持续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和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应用,深入推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推广“物联网+维保”,实现维保单位线上检查和监测,线下针对性的现场维护保养。推进电梯按需维保新模式,推行“自我声明+信用管理”,引导使用、维保单位从“重维保过程”向“重维保效果”转变。抓好气瓶追溯体系、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追溯体系推广应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强技术检查和风险研判,持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健全基层工作链条,持续提升基层队伍专业能力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夯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基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工贸行业。持续开展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外包作业等重点领域环节和工贸企业配套危化设施专项治理。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在工贸企业推行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连锁、机械防护和能量隔离等安全措施,强化物防、技防,增强企业事故防范能力。(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牵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电力安全。开展发电安全整治,保障机组稳定、可靠运行。开展电力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对安全风险较大节点实施风险预警管控,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对重点工程实时监控和信息化管理全覆盖。加强电网安全风险防控,加强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强化电力应急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供电中心)
8.油气管道安全。指导管道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管理。协调解决管道保护重大问题,组织排查管道的重大外部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油气管道法定检验制度,加强对管道安装、使用过程中的法定检验进行监督检查,提升油气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公安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爆破作业和储存等环节安全监管。加强对民用爆破物品从业单位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民用爆炸物品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燃气行业。开展农村地区“煤改气”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农村地区气代煤工程质量监管,把好工程施工关,确保工程质量达标。积极推广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借助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燃气行业安全发展支撑体系,加快燃气行业数字化、智能化建设,筹划建立城镇燃气智慧管网安全管理系统,提升燃气系统运营效率和质量,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加强燃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增强燃气行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城市建设领域。将安全生产理念落实到城市建设各个环节,深入排查整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安全隐患。强化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有限空间作业管控,抓好燃气供热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提升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严防坍塌、中毒、窒息事故。加快建设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加快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全面提升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夯实安全基层基础
1.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专业培训,落实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比例符合上级要求。强化执法人员职业保障,完善执法人员工资待遇保障政策。落实国家关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统筹配备执法装备。大力推进以“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为主要内容的镇(街道、开发区)安全能力“六有”标准化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增强安全监管人员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把公共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体系,中小学要开办各种形式的教育课堂,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文化作品创作,丰富安全生产宣传产品,创新安全生产文化服务方式和手段。深入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和引导安全文化体验场馆、基地建设,强化警示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改进和完善安全培训考核体系,积极推广“互联网+”安全培训模式,实施培训考核全过程记录,提升培训监管效能。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咨询队伍,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的专业支持。(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牵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社区安全建设。整合行政村(社区)相关力量,优化安全网格设置,培养发展基层安全生产检查员队伍,建立健全基层综合性安全生产队伍体系,增强基层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快实施《淄川区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区重点社区实现应急救援站全覆盖,达到“小灾能自救,大灾能增援”的作战目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等安全创建活动。加强社区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建设安全文化广场,举办安全文化公益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安全文化知识竞赛活动等方式,持续加大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增强自救互救能力,不断夯实社区安全基础。(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牵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安全生产重点工程建设
1.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程。认真开展对标达标活动,进一步完善城市安全管理的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和教育基地,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积极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实现对燃气、供排水、热力、桥梁、综合管廊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和城市洪涝灾害等安全的实时在线监测感知、监测预警。持续拓展监测预警范围,完善监测预警运行机制,将监测预警系统逐步扩展至辖区内消防、交通、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安全领域以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领域,形成覆盖全面、功能完备、业务健全的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体系,提升城市安全风险发现、管控、化解的智能化水平,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消防救援能力提升工程。落实《淄博市城市消防规划(2015-2030)》,全区9个建制镇全部按《乡镇消防队》建设标准建成乡镇专职消防队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完成建设微型消防站任务,行政村、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的社区全部完成建设微型消防站任务。按照《淄川区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完成重点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任务。新建市政消火栓(或消防水鹤)50个。完成数字消火栓建设,推进镇村消防专用水源建设。(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安全文化兴安工程。实施安全文化精品项目建设,开发安全宣传教材、读物、动漫、游戏、视频等文化产品,积极发展安全文化产业。大力推动安全文化体验基地、场馆建设,各行业领域要推进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基地建设,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安全知识宣传、自救互救和安全应急培训,传播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提升全民安全素质。(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牵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工程。推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体化建设,培育一批试点企业,提升体系建设运行实效。建立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数据库,编制安全生产危险性分布和风险评估分布图。加快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安全防护距离达标改造建设。(责任单位:区应急牵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工程。建设涵盖化工、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成以物联网、大数据为基础的重点行业企业一体化信息化体系,开展安全风险全要素全过程监测、研判与预警,实现安全风险快速识别、信息沟通与实时共享、综合风险评估、风险防控、预警信息发布、物资配置与调度等功能,为安全生产提供决策支持。(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大数据中心牵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安全生产重大装备应用示范工程。以国家和省“智慧应急”试点为契机,对标顶层设计,坚持以用为本,建设区、镇(街道、开发区)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分领域应急处置平台和现场移动指挥平台。在重点行业领域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实施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工程建设,引导企业提升安全装备水平。实施应急救援装备综合应用示范工程,推广应用矿难事故救援产品、溢油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产品、特种设备应急产品、大流量排涝装备、大口径钻探装备,进一步提升事故灾难抢险救援装备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将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细化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完善推进机制,推动安全生产规划的各项任务有序、有力开展。
(二)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规划专项培训,教育引导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熟悉安全生产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营造推动安全生产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评估考核。将安全生产规划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协调解决。在2023年、2025年底前,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确保各项规划任务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