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第三季度“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等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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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76816/2024-546300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7-12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
各镇(街道)应急安全保障中心、开发区安环部,局相关科室,执法大队:
根据市应急局安排部署,现将我局制定的《第三季度“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等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3日
第三季度“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等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鲁安发〔2024〕4号)《关于持续深化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专项整治的通知》《关于持续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的通知》《关于持续深化企业外包施工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市局要求,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三季度“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等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
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以省执法平台分派的699家企业为基础,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一般工贸(涉尘涉爆,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重点检查。
二、检查标准
根据《山东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结合企业实际,有针对性的选择确定检查内容,重点查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未取得作业资格上岗、将项目发包未取得资质企业、未进行作业审批、未开展现场风险辨识、未设现场监护、现场监护人员未履责、未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非煤矿山企业未按规定做好防洪防汛措施以及高处危险作业、电气焊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外包施工作业等作业环节未按规定进行作业前教育培训等违法行为。
三、时间安排
7月1日至9月30日。
四、检查方式
(一)分片集中执法检查。自7月8日至7月21日,由执法大队各监察室主任带队,抽调各镇(街道、开发区)部分执法骨干,组成3个检查组(1组聘请专家),开展分片集中执法,每组至少检查10家企业。请各镇(街道、开发区)确定1名执法骨干,于7月5日前将抽调人员姓名、联系方式报大队综合执行室。
(二)应急管理执法技能大比武。按照市《关于印发<全市“三提三争”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积极参与配合市局8月份开展的全市应急管理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
(三)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一般工贸企业(粉尘涉爆、机械)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执法大队各监察室按照执法计划和“双随机”计划,第三季度检查不少于20家;各镇(街道、开发区)按照执法计划和“双随机”计划,第三季度检查不少于20家;危化科、基础科根据职责分别进行检查,第三季度检查不少于10家企业。
(四)化工企业专项检查“回头看”。各镇(街道、开发区)对辖区内化工企业今年开展的重大危险源、长期停产化工企业及“违法”小化工等专项检查进行回头看,查看已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是否已采取措施,安全问题是否已整改到位,是否出现“死灰复燃”现象,确保我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为避免对企业的重复检查,请各镇(街道、开发区)将分片执法检查抽取企业名单、专项执法确定企业名单;执法大队各监察室、危化科、基础科将专项检查确定企业名单于7月5日前报大队综合执行室,根据名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五、检查要求
(一)严格执法程序。执法人员要严格根据《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室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统筹规范涉企督导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对检查企业严格遵守备案制度,不得擅自提高检查频次、扩展检查内容。执法人员要规范穿着制式执法服装,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规定的检查程序,采取“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沟通会+总结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的执法模式。执法人员必须亮证执法,并携带执法记录仪开展执法,在召开启动会、总结会、询问或遇紧急情况时,要进行全过程记录。
(二)严格依法执法。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要敢于动真碰硬,切实做到执法检查“五个当场”和行政处罚“四个一律”,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整改安全问题,确保查处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违法行为处罚到位、处罚结果公示到位,实现执法“双闭环”管理。
(三)严格案件办理。本次执法活动情况由执法人员通过“山东省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平台”制作执法文书,确保各类文书齐全,违法行为处罚到位,处罚结果上传、公示到位。
六、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开发区),局相关科室,执法大队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执法检查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确保取得显著执法成效。
(二)保持执法高压势态。执法人员要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十五条硬措施”、“八抓20项”安全生产创新举措的要求,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只要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严肃处理,该停产的停产,该处罚的处罚,该关闭的报请当地政府关闭,始终保持安全生产执法高压态势,发挥好安全生产执法的震慑作用。要运用好信用联合惩戒机制,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增强安全生产执法的权威性、严肃性、有效性。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优势,集中宣传报道执法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确保“惩戒一个企业、警示一批企业”,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执法工作纪律。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廉政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山东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廉政承诺制度》,坚决不允许在被检查企业就餐,接受企业土特产、宴请及购物卡等,认真践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原则,树立安全生产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五)及时报送情况总结。严格实行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调度制度,请各镇(街道)应急安全保障中心、开发区安环部,局相关科室,执法大队各监察室,于7月24日、8月24日、9月24日汇总报送执法检查活动进展情况,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报大队综合执行室。执法检查活动结束后,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等),于10月8日前报综合执行室。
联系电话:7879862,邮箱:zcqajjsls@zb.shandong.cn。
附件:1.区应急局第三季度“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等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检查分类统计表
2.区应急局第三季度“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等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拟立案违法行为汇总表
附件1
区应急局第三季度“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等
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检查分类统计表
填报时间:2024年 月 日
序号 |
检查企业 |
企业类型 |
发现 问题(项) |
其中: |
处罚 事项(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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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类 |
作业现场类 |
外来管理类 |
证件证书类 |
培训教育类 |
规章制度类 |
应急救援类 |
用品标志类 |
违规存储类 |
安全费用类 |
机构人员类 |
登记报告类 |
风险隐患类 |
其他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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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专职联络员: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1.本表用于对企业执法检查结束后,汇总执法检查情况;
2.本表由各单位填写汇总于每月24日17:00前报综合执行室。
附件2
区应急局第三季度“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等违法行为
专项执法行动拟立案违法行为汇总表
填表时间:2024年 月 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违法行为 |
所在区县 |
处罚机关 |
已(或者拟)处罚金额 |
目前进展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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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1.本表用于对企业执法检查结束后,汇总执法检查情况;
2.本表由各单位填写汇总于每月24日17:00前报综合执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