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标题: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索引号: 11370302MB28576816/2022-526096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26 发布机构: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发布日期:202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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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共收到政协提案2件,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件: 

提案人:王克

     提案标题:关于在淄川城区及各乡镇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及应急标识的提案(20220065号)

提案内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加强部门协调,制定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维护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建设、改造和提升成应急避难场所,增加避难场所数量,为受灾群众提供就近就便的安置服务。应急避难场所是居民避免地震、洪水、火灾、疫情、爆炸、有毒气体泄漏等重大紧急情况的场所,在灾害应对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这种场所内,无标志牌或者标志牌设计的不合理,很可能就会迟滞救灾工作。因此,应急避难场所不仅仅是一个临时避难的场所,它必须具备一定的抗灾、赈灾和自救的功能。

冯炳涛区长2022115日在淄川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2022年度13件重大民生实事候选项目中的第五项:投资7亿元实施孝妇河生态修复及配套公园建设,新建改造柳泉湿地公园、留仙湖公园、成语带状公园、月湖公园、张相湖湿地公园、柳泉潜流湿地公园,满足群众休闲、娱乐、健身需求的同时,也应完善应急避难场所的分类及标识的设置,同时相应完善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 

笔者通过实地调研,发现淄川城区内及各乡镇中心的公园、文化广场、中小学及职业技术学校操场等适合作为应急避难场所的公共用地的应急标识设置不完备,就算是有也只是简简单单一块牌子立在草坪上,没有应急区域示意图,缺少其他应急标识。一处合格的应急避难所应当按照其面积、场内环境、设施、周边环境、周边居民区分布、交通便利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进行分级管理,并设置相应的应急标识。包括但不限于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避难场所入口、出口、应急厕所、应急垃圾存放、应急棚宿区、应急通讯、应急水井、应急物资供应、应急停机坪、应急饮用水、应急供电、应急灭火器、应急停车场、应急污水排放、应急医护、应急指挥等等标识。

办理情况: 2022429日,区应急管理局召开专题会议,就王克委员提出的关于在淄川城区及各乡镇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及应急标识的提案进行了研究讨论。确定此次提案的具体负责人为应急救援保障服务中心副科级干部崔兴刚同志。

     2022519,我局开展应急避难场所摸底排查工作,并要求各镇(街道、开发区)均以利用现有的公园、学校、广场、体育场、人防工程等,至少设置一处镇级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同时做好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工作,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组织发放各类宣传手册,宣传内容涵盖了应急避险知识和应急避难场所基础标识等。

 2022613,我局完成王克委员关于在淄川城区及各乡镇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及应急标识的提案并作出答复。将现有的区级和镇(村)级应急避难场所为基础,积极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加强维护管理。同时充分利用现有的公园、学校、广场、体育场、人防工程等,不断完善应急避难场所的配套设施建设工作。

 

第二件:

提案人:陈飞

提案标题:关于加强醇基液体燃料监管的建议(20220047号)

提案内容:醇基液体燃料(俗称醇基燃料),是以醇类(甲醇、乙醇等)为主要成分混配的新型燃料,闪点低于60℃或醇总含量不低于70%的醇基燃料属于危险化学品。工作中,发现目前在部分单位厨房采用该类燃料,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突出表现在:

一是经了解,从生产经营环节来看,在存储、销售、运输等诸多环节缺乏监管或者有效监管。醇基燃料大多由使用者通过电话联系流动个体户供应,个别供货个体户根据燃料使用者需求,再联系外地供应商,通过槽罐车转运到当地后进行分销,可见市场上的供应者基本都是流动性很强的黑户,安全意识差,比如其存储,有在农村广大闲置院落存储的风险,私设的临时储罐有可能成为定时炸弹

二是从使用角度来看,目前使用醇基燃料的,多是广大农村地区,比如单位厨房、饭店等出于成本考虑,这些使用者对燃料来源几乎一无所知。他们置危险于不顾,从安全使用的角度来说,厨房既使用天然气或者液化气,又使用醇基液体燃料,极易发生危险。

三是目前国家对醇基燃料使用和推广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也没有明确的政策要求,可行性和合法性有待确认。

办理情况:2022429日下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由局党组成员秦永申同志负责牵头办理。对醇基液体燃料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研究讨论,明确我局的职责范围。

2022511日,我局印发《关于开展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排查整治的通知》(川应急字〔202252号),从摸底排查、集中整治、形成长效机制、工作要求四个方面对全区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排查整治进行安排部署。

2022627日排查完毕采取全面排查、明查暗访、突击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逐村、逐企过筛子,对各自辖区内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醇基液体燃料(闭杯闪点≤60℃)等危险化学品行为进行排查

2022630日我局对陈飞委员关于加强醇基液体燃料监管的建议的提案进行答复。经各镇(街道)安环办、开发区安环部排查,目前我区未发现非法违法生产、储存、经营醇基液体燃料(闭杯闪点≤60℃)等危险化学品行为。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联合各镇(街道)安环办、开发区安环部持续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储存、经营醇基液体燃料(闭杯闪点≤60℃)等危险化学品行为。

    2022年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