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孙建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减少农村特殊人群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升级一氧化碳报警装置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区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情况
我局认真履行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职责,高度重视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多措并举扎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2019年以来全区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成效显著。
(一)全面摸排,提前谋划防范工作。每年取暖季前召开专题会议,印发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突出使用煤炉、生物质炉、柴草、木炭等取暖的非集中采暖户以及使用燃气、木炭、煤炉的餐饮饭店、沿街商铺、建筑民工宿舍、企业保安室等易发生中毒的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全面开展摸底排查,部署防范工作。
(二)安装报警器,加强检查宣传工作。充分发挥镇办、村居、网格作用,责任到人,走村入户帮助老百姓安装报警器、更换电池,发放明白纸,宣传防范措施,查找问题隐患。2024年取暖季以来,全区通过入户走访查改问题14000余条,发放明白纸9万余份,先后投入近40万余元采购报警器、电池等物资。
(三)重点帮扶,加强督导预警工作。对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特别是独居老人等特殊群体,村居包户到人,多频次关怀帮扶。针对大风寒潮降雪等极端天气及其他地区中毒案例,多次印发提醒、警示函,针对性开展入户检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各镇办均成立督查组,不定期分片入户走访,持续加大督导力度。
二、下一步工作
近年来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存在部分群众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履行区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职能,协同各镇办以及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协力推进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对特殊人群省级一氧化碳报警装置,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温暖安全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