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标题: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冬季安全警示提示信息
索引号: 11370302MB28576816/2020-157585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2-10 发布机构: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冬季安全警示提示信息

发布日期: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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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我区冬季气候特点,提示各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各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交通运输企业应加强对车辆安全检查,强化驾驶人员安全教育,严格遵守风、雨、雪、雾、冰冻等不利气候情况下的交通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运输行车安全。

二、建筑施工企业和地铁施工企业,应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采取有效的保暖、防冻、防滑措施,保证机械设备良好运转。不要在再建工程临边和作业面堆放物料,避免物料坠落伤人。

三、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加强对作业场所、储存库区的安全检查,重点做好对生产设施、输送管道的防冻、防火、防爆、防泄漏等维护管理。

五、矿山企业,应做好立井井筒、斜坡和平峒口的防冻除冰工作。禁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应重点防范顶板冒落事故;露天开采矿山应严格火工品安全管理,防止次生山林火灾。

六、电力、燃气、热力和自来水供应企业,应加强对电力设备设施、地下管线、压力容器等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强化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处置能力。

七、宾馆、饭店、商场、餐饮、娱乐、景区、客运车站等人员密集场,应保证疏散通道和出口畅通,保证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装置灵敏可靠,保证应急广播、安全标识、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安全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八、使用煤炉取暖的家庭,应注意防止因大风天气导致的烟筒气体倒灌,造成煤气中毒。同时要注意家庭防火,不易在家中存放易燃物品,做到远离火源,安全存放。

九、各单位应加强冬季期间安全值班备勤工作。遇有大风、大雪、大雾等极端天气,各级领导应坚持在岗带班,应急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欢迎广大市民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及时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投诉电话:518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