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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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76816/2021-517407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7-28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
各镇(街道)安环办,开发区安环部,各危险化学品企业:
受今年第6号台风“烟花”外围影响,我市可能于7月28日开始出现明显降水,过程降雨量或将达到50-100毫米。为深刻吸取河南暴雨相关教训,按照市局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防汛防台风安全措施
(一)落实防止洪水进入厂区的措施。地势较低、沿河以及利奇马台风过境期间受灾企业周边要加固堤坝等防水设施,对厂区内地下式和半地下式设施、生产要害部位和关键设备进行加高或加固,配足配齐必要的防洪沙、铁锨、编织袋、排水泵等应急物资。
(二)严格管控忌水危险化学品。涉及氯化亚砜、无水三氯化铝、电石、金属钠、甲醇钠、五氧化二磷等忌水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在台风来临前要尽量减少库存,对储罐、仓库防水及密闭性进行检查,加固室外防护设施,将不能确保安全的忌水危险化学品转移至安全地方,制定并落实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严密防范水患带来的安全风险。
(三)做好停产撤人准备。各企业要根据预警信息,提前研判,确需装置停车时,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安全有序停车;雷雨天气油气储罐停止装卸,出现险情果断处置,严防发生泄漏、爆炸等事故。要彻底清理高处平台和屋面板上的杂物,加固防护设施,防止暴风造成高空坠物。要做好员工自我防护,极端天气严禁室外作业,遇突发险情,第一时间启动预案停产撤人。
(四)加强应急值守。各企业要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严格领导带班制度,台风过境期间要加强应急值守力量,24小时在岗在位,同时对职工做好台风危害及应对措施宣传培训,确保遇到问题及时处理。
各镇(街道)安环办、开发区安环部要立即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内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对企业开展专项巡查检查,突出忌水、沿河、利奇马期间受灾以及地势低洼等重点企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措施落实不到位、行动迟缓的企业,要责令立即整改到位。要及时将预警信息传达到企业,及时调度、掌握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快速、准确应急,确保企业安全度汛。
淄博市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