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标题: 淄川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做好强对流过程等极端天气 防范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2MB28576816/2021-517407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7-15 发布机构: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淄川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做好强对流过程等极端天气 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5
  • 字号:
  • |
  • 打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自进入汛期以来强对流过程等极端天气频繁发生,防汛形势复杂严峻,为做好各项防范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安全度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防汛责任落实

各镇(街道、开发区)及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做好各项防范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防汛责任人要及时到岗到位,要根据雨情、水情、工情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切实提高强对流过程等极端天气应对工作的主动性和超前性。

二、强化城市洪涝灾害防范

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区交通等有关部门和相关镇办要高度重视强对流等极端天气可能引发的城市内涝,对银座等地下商场、地下广场、地下通道等地下设施以及下沉式立交桥等重要交通枢纽、通道的防洪排涝措施再排查确保城区排水畅通。切实强化路面巡查,派出专人对井箅盖进行现场监管,督导各类防洪工程、排水设施管理单位进一步开展防汛安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对可能造成积水受淹的危险区域和关键部位,设立醒目的警示标牌,将内涝积水对居民生活、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各镇办、各有关部门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及时播报降雨及路况信息,提示广大群众安全出行,确保道路安全通畅。

三、强化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人员转移避险措施

区水利、应急、自然资源、区住建、区文旅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镇办落实防御责任,细化避险方案,超前预警。重点关注低洼易涝区、头顶库威胁区、山洪地质灾害隐患区、养老院、老旧小区、旅游景区、在建工地等重点区域人员转移工作尤其是落实好老幼病残人员等弱势群体的转移帮扶措施。当遭遇突发险情时,各镇村及时启动前期编制的《人员转移避险方案》,落实转移路线、安置地点、责任人、联系人、转移交通工具等,确保人员转移安全,做到转移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要加强人员转移后的安全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受威胁群众转移、安置点生活救助、医疗救护等工作,确保转移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严防灾害威胁解除前人员擅自返回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四、强化防洪工程调度

强化水库、塘坝安全防御,进一步落实水库三个责任人”“三个重点环节,行政、技术、巡查三级责任人必须熟悉工程情况,熟练掌握各预案及操作流程,所有水库水位必须控制在汛限水位以下。发现险情及时预警、第一时间报告并妥善处置。淄城、张相湖拦河闸要提前科学泄洪预留防洪库容降雨期间,水利及水闸管理单位要注重水闸联合调度,加强值守和运行管理,严格执行调度运用方案,充分发挥水库拦洪、削峰、错峰作用努力减轻下游河道的防洪压力要加强工程巡查值守,强降雨期间,重点部位、薄弱环节、险工险段要不间断巡查,确保险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告。

五、强化应急抢险救灾

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组织、指挥、协调、监督职责,要根据雨情、水情、汛情紧急程度,第一时间预警提示、第一时间组织避险。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运行顺畅、高效快捷。遇重大汛情、险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要及时调集队伍、物资、装备,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必要时要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援,切实做到应急队伍到位、物资装备到位、运输和通信保障到位。

六、突出抓好其他防范工作

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着重抓好危险化学品、工矿企业防汛责任制,全面落实防汛防台风专项预案或方案、防汛物资储备、防汛抢险队伍等,要加强工矿区、采空区和危化品企业的防汛安全检查,落实积水强排措施,严格执行强降雨过程停产撤人制度,确保企业防汛安全。要着重抓好学校、幼儿园的防汛安全工作,按照相关预案要求,严格停课制度,加强师生防汛安全教育,强化师生防汛避险自救能力,区教体局要加强校舍安全排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区文旅局要抓好旅游景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强降雨防范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关闭景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强化应急值守信息报送

各镇(街道、开发区)、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防汛工作领导带班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务必在岗在位履职尽责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严禁擅离职守杜绝空岗脱岗。同时,严肃信息报告工作纪律及时收集报送汛情、险情、灾情信息遇有突发重大汛情、重大险情、重大灾情和人员伤亡等要第一时间按程序上报同时向防指直接报告严禁迟报、瞒报、漏报

 

淄川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