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核准淄博峰达电机有限公司等15家小微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的通告 | ||
---|---|---|---|
索引号: | 11370302MB28576816/2022-529457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1-04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
关于核准淄博峰达电机有限公司等15家小微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的通告
2022年 第5号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和《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经企业申请、评审单位评审合格,现核准淄博峰达电机有限公司等15家小微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并予以通告,自通告之日起,有效期3年。
附件:小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名单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