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核准山东旺泰科技有限公司为安全生产 标准化小微企业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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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MB28576816/2024-547417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09-04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
2024年 第4号
根据淄川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工作的通知》(川应急字〔2023〕27号)要求,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和《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经企业申请、专家组评审合格,现核准山东旺泰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小微企业,并予以通告,自通告之日起,有效期3年。
淄博市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