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标题: 淄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MB28576816/2017-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3-15 发布机构: 淄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淄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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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情况概述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了社会。
  一是周密部署工作。年初,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要求监控平台负责全局性、跨部门栏目的信息维护,机关各科室、部门负责落实具体任务,并配合局领导专门负责相关政策意见的答复工作。完善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做到及时调整栏目、更新网站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化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和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创新方式方法。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实效,逐步扩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范围。开辟了安全生产专栏,随时更新安监系统最新政策、最新动态,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指定1名兼职信息公开人员,确定13名信息通信员,积极开展信息宣传工作。在区级以上媒体共发表信息宣传稿件108篇,扩大了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领域政策和动态的了解。
  三是完善保障措施。明确我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推进机构、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程序等;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
  二、具体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06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1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
  二是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三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同时通过我局安全生产信息网站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0元。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三、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通过自查发现存在两方面问题:
  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入。个别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重视程度不够。
  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够具体,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及时全部公开。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制定如下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逐步规范公开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真正领悟到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公开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实效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三是系统整合,逐步提高服务质量。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增强服务意识,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大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一七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