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MB28576816/2022-5224810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8 发布机构: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淄博市淄川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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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淄川区应急管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工作情况2021淄川区应急管理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公开信息包括部门动态、通知公告、机构职能、责任清单、权力清单、业务文件等内容。

2.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面公开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地址、邮箱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对于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处理,在法定时限内给予规范答复。2021年,淄川区应急管理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在法定时限内给予答复,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3.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不断完善公开制度,确定政务公开工作牵头科室,并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按照公开流程,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强化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制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加强公开栏目的内容保障更新,确保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各类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强业务培训,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科室(单位)年度考核,加强监督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存在缺项现象。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不足

改进情况:我局逐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全面。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学习,主动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专业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上级政务公开要求,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本区域安全生产突发公共事件等各类应急预案信息,做好防灾减灾、预警预报及灾害救助等信息发布。

3、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局办理区政协委员提案1件,提案内容关于社区建立社区志愿者救援队的建议已按时答复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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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