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MB28576816/2024-542625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6 发布机构: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淄博市淄川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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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淄川区般阳路77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81128;电子邮箱:zcqaj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川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上级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系列决策部署,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加强信息公开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工作情况。2023年,淄川区应急管理局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条,公开信息包括部门动态、通知公告、业务文件、工作完成情况等内容。其中在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公开各类信息23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依法依规予以办理。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对于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处理,在法定时限内给予规范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根据工作实际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定期组织各科室(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对承担任务分解落实,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对需要公开的各项内容,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将区政府门户网站做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重点领域政务公开目录,定期开展自查,加强公开栏目的内容保障更新,确保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我局新媒体账号“淄博市淄川区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和“淄川应急”抖音号不作为政务公开平台,仅为知识科普类账号。

5、监督保障情况。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全年参与或开展相关业务培训4次,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科室(单位)年度考核,加强监督考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离上级有关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建设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数据公开数量不够多,数据开放程度不高,覆盖范围不够广。

2023年,我局针对以上问题,全面梳理信息公开平台栏目,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公开各类信息;同时,持续扩大数据开放覆盖范围,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分解各科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并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落地落实,较好地完成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3、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局办理区政协委员提案3件,办理结果均已按时答复和公开。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在淄川体育公园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和“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宣传科普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知识,向群众展示应急救援设备使用方法和应急措施,让群众了解应急部门的工作职责。通过开展线下活动,激发政务公开新活力,推动政务工作进一步开展。

5、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我局年报数据统计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博市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