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简明问答|《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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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626165/2023-541717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1-17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淄川分局 |
简明问答|《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政策解读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依据省医保局《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44号),结合实际,起草了淄博市《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通知》起草主要依据是什么?
山东省医保局《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44号)。
二、《通知》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停用3项。分别为血清肌钙蛋白T测定(干化学法、化学发光法、免疫法)、血清肌钙蛋白Ⅰ测定(干化学法、化学发光法)、各种白介素测定(各种免疫学方法、化学发光法)。
(二)降低1项。血清肌红蛋白测定(干化学法),由原来的每项130元/次调整为74元/次。
(三)修订27项。修订27项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内涵或说明等。
三、我市执行的范围是哪些?
《通知》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院价格,其他相关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四、医保支付政策是什么?
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项目,按医保部门的相关规定支付。
五、《通知》执行日期是什么?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