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淄川分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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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626165/2022-524300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6-12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淄川分局 |
2021年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淄川分局
今年以来,淄川医保分局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医保中心工作,务实奋进、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规范化建设推进党建工作。抓牢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一系列的学习活动,将信仰力量转化为内生动力。今年以来,组织中心组学习12次,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34次,利用建立的1000余道涵盖党建知识的学习题库,组织理论考试2次,组织“打卡初心路、建功新时代”等一系列活动30余次,落实为群众办实事项目21项。调整充实医保分局党总支委员会和2个党支部书记,以星级党支部创建为抓手不断加强局机关支部和中心支部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成一名同志转为正式党员,两名同志转为预备党员工作,三名党员参加建党100周年知识竞赛获单位三等奖,个人优胜奖。
(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度融合。严格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邀请区纪委监委领导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党课,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组参加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签订《责任书》24份,排查廉政风险点29个,做到即查即改;10月份以全区第一名的成绩圆满完成区人大常委专项评议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三)发挥垂管优势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在市医保局的指导下,先后完成了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修改完善,内设机构及人员调整,职称评聘、科室轮岗等工作;认真做好“省级文明单位”复审工作并顺利通过;积极推进“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制定制度20余项,推行量化管理考核,将信息宣传、学习强国、主题党日等纳入量化管理,引导职工创先争优。
(四)以全覆盖为目标抓好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推进基金监管综合治理,制定《医保基金监管综合治理制度》,在分局内部实行定点单位一处违规、处处制约制度;落实宣传全覆盖,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三走进、三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活动6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15000余份。强化培训全覆盖,加强知识培训,对定点医药机构分批分类精准培训《条例》等知识13次, 2400余人;实现检查全覆盖,
采取数据分析、专项检查、突击夜查等方式,对定点医药机构、定点村卫生室,开展“三假”检查、日常稽核,同时配合省医保局完成对我区区医院的飞行检查工作,实现402家定点医药机构,384家卫生室全覆盖。今年以来,共查处违规单位42家,警示约谈定点单位负责人31人,暂停医保服务8家,取消医保服务资格6家,追回医保基金422万元。
(五)优流程扩维度提升经办服务能力。一是巩固提升“省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标准化示范点”成果,升级改造“爱心服务区”,设立“儿童休闲区”,完善前后台衔接机制,合理设置“业务支持区”“电话服务区”“经办业务审核区”,所有经办事项落实“好差评”制度,接受群众监督,提升医保服务“软实力”。12月3日,以满分的成绩完成迎接全国医保系统行风建设评价工作。二是优化经办流程。缩短慢性病鉴定周期,自鉴定之日起3日内享受慢性病待遇,在区医院、区中医院打造“慢性病即时申报业务联办”服务平台,通过后台流转,即可完成慢性病申请、鉴定工作;落实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工作,新生儿一链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登记380例。三是提供多维度的经办服务。设立“3120000”医保服务热线,政务服务“一号咨询”等坐席3个,日均接听电话300余个;完善淄博医保小程序并广泛推广,推行“中午、周末+无休”“预约+无休”服务,推进“电话办”“邮寄办”“网上办”“掌上办”等多维度、全时段的医保经办服务,解决了群众“上班没空办、下班没处办”的难题。
(六)加快建立医疗保障基层服务体系,方便群众办理业务。9月份召开全区医疗保障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落实镇办、部门工作职责,推进基层医保服务站点建设,每月召开派驻人员工作例会,提高镇办便民服务中心服务水平,将新生儿参保登记、转外就医备案等20余项经办业务下沉到基层医保服务站点办理。目前,全区医保基层服务站点已建成418家,实现镇(街道、开发区)、一级、二级医院全覆盖,有条件的村居或定点村卫生室建成达373家,将医保服务搬到了群众“家门口”。
(七)做好集中招采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完成基本医疗机构药款结算专用账户移交工作,按期完成五批2981.29万元的药款清缴工作,无集采欠款;推进集采药物进药店工作,今年达到78家;完成辖区内21家定点公立医院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指标的考核工作;召开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0余人参加的调整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座谈会,组织19家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落实相关政策。
(八)做好群众满意度提升各项工作。完成昆山社区527户“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活动”走访调查任务,树立医疗保障良好形象;参加区市民投诉中心组织的现场回访群众诉求活动,以“三个到位”即政策宣传到位,政策解释到位,回复速度和质量到位,解决群众诉求;完成市局、区里反馈的1655个问题涉及医疗保障的整改工作;以“齐惠保”“幸福淄川”“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依托,开展医疗保障系列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发布稿件 110篇,扩大了医保影响力。
(九)及时兑付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各项待遇。新医保系统上线后,针对联网结算,按照市局要求,及时拨付费用;针对手工报销结算费用,推进 “基层初审、集中会审、区级复核”的多重审核机制,对两万元以上大额发票及时进行核查,集中力量尽快兑付待遇;落实好医疗救助各项政策,规范审批流程,认真复查核对,确保及时享受;规范完善长期护理定点机构协议管理,落实好长期护理保险各项政策。今年以来,落实门诊统筹、慢性病、住院、大病保险、长期护理等各项医疗保障待遇44133万余元。
(十)其他重点工作进展顺利。一是抓好医保费征缴工作。配合税务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推进企事业单位医保基数调整网上申办,网上申办率达85%,截至目前,城乡居民参保39.68万人,城镇职工参保 14.10万人。二是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抓好402家定点医药机构的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和“一卡通行”工作,完成率达100%,门诊统筹跨省异地结算达23家,医保码激活率达 65.53%,为医保信息化建设夯实基础。
二、 存在的问题
我们在认真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也要正视我区医疗保障工作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执法力量和执法水平亟待提升。我区现有402家定点医药机构,布局分散,情况复杂,现有的执法队伍、执法水平远不能满足当前工作需要,对定点医药的监管基本停留在稽核经办、协议管理上,行政执法难度大。二是干部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干部职工适应新常态的意识和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结构不够优化,计算机、法律、财务等专业人才缺乏。三是村级服务站点建设难度大。淄川区偏远山区乡镇定点村卫生室占比较大,山区村卫生室的工作人员年龄老化严重,电脑操作困难,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空间有限;村居党群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不到位。
三、2022年工作打算
下一步,淄川医保分局将紧紧围绕市局工作重点,主动作为,苦干实干,全面完成2022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 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坚持党建、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 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完善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以党员量化积分工作为抓手,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围绕分局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继续巩固每周五学习制度,加强理论学习与调研相结合,打牢抓党建工作思想根基;持续推进党建“工团妇”共建,深化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渗透交融;把对党员的管理与量化考核目标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打造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医保队伍。
(二)全力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健全完善医保基金监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一处违规、处处制约”的基金监管综合治理制度;坚持把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和监督检查并重,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推进医保监管信息化建设,实现基金支付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建立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制度,推进医保信用归集应用,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健全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运用突击检查、日常寻常等方式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基金安全。
(三)夯实医疗保障基层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基层医保服务站点的标准化、规范化、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扩大下沉服务事项范围,加大政策培训力度,提升基层医保服务站点的经办服务能力,探索推进区镇村三级 “好差评”制度,建立“全域覆盖、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医保基层服务体系。
(四)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全面发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积极推广淄博医保小程序,全面推行医保业务网上办、掌上办,提高网上办件率;常态化开展业务、服务礼仪培训,细化综合柜员绩效考核,优化经办流程;推进预约服务、周末无休服务、代办服务、延时服务,提升医疗保障适老服务水平,探索推行政策找人服务;加大医保信息化建设,完善医保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医保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方便群众办理业务。
(五)深入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根据市局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为主,以人头定额、按床日付费、按项目付费等为辅的复合式支付方式,引导定点医疗机构,不断加大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医保精细化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积极落实《淄博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暂行办法》,使更多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及时享受可及性、公平性和便利性社会服务;协调区政府出台新的医疗救助文件政策,落实医疗救助各项待遇,充分发挥托底保障作用。
(七)深化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改革。积极落实国家、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推进集中招标采购常态化、制度化,推动落实医保基金、药企直接结算工作,同时做好集采药品货款的催缴工作,确保不出现新的欠款;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优化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减轻群众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