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善物业管理工作建议”的答复
淄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35
建议人: 殷方明
主办单位: 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
答复时间: 2020-07-14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川住保字〔2020〕21号                  签发人:陈义民

 

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对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答复

 

殷方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改善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始终把物业管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以“物业品牌提升年”的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为主线,以“建设美丽和谐社区、打造人民满意物业”为目标,着力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抓总、各方联动、企业先行”的物业管理工作格局,强化党建引领“四位一体”社区管理机制建设,努力提升全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是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机制和体制。各镇办配置物业管理办公室,配备物业专职工作人员,部门单位各负其责,形成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综合协调”的物业管理体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积极推进社区物业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详细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出台的《关于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目标要求,制定出台《淄川区物业服务行业2020年“物业品牌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及时召开推进会议,积极抓好活动组织实施工作,指导辖区镇办、物业服务企业制定“品牌提升年”活动方案和组织落实创建计划,推动物业服务企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提升物业服务。

三是大力推进星级小区建设,建立完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星级服务标准,抓好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提升,年内90%住宅小区达到星级物业服务标准。通过业主大会形式,由业主选聘心仪的物业企业进行服务管理,积极优化物业企业准入机制,努力引导物业协会、物业企业制定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促进服务工作标准化,督导物业企业,以制度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为目标,进一步细化服务流程,关注服务细节,提高服务质量,夯实服务规范,全力打造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运行保障机制。

四是坚持党建引领,打造“红色物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小区中的引领作用,对物业企业符合成立党支部条件的,积极成立党支部。对不符合成立条件的,积极采取联合组建、挂靠建、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开展党的工作,注入“红色基因”,增强物业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积极成立业主委员会,健全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委、物业企业协商互动共商事务的“四位一体”的管理机制,推动社区“两委”、业主委、物业企业“交叉任职”的办法,实现小区党组织管理和业主自我管理的有效结合。同时,对不具备成立业主委的小区,推动建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职责,让党员干部在物业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深入开展物业文明创建活动,坚持党建引领,以社区活动为载体,各类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拉近物业与业主的联系互动,积极构建和谐宜居的社区环境。

五是严格巡查督导和奖惩考核。对全区物业小区开展全面督导巡查,建立问题台账,量化指标,定期通报,针对问题进行逐项整改。利用“红黑榜”制度,将存在问题严重及拒不整改的企业列入“黑榜”,并记入诚信档案。同时,强化激励措施,区政府投资300万元,分层次奖励镇办社区和物业企业,充分调动大家的物业管理工作积极性。

六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加大力度,广泛宣传物业的政策规定及相关知识,让广大群众了解物业,理解物业、支持物业、管理物业,形成合力,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开创全区物业管理工作新局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0年7月14日

 

 

(联系人:白宗亮,联系电话:5277299)

理 由: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好坏与城市基础网格的稳定及居民幸福指数息息相关。辖区各住宅小区虽采用不同方式实施了物业管理,但均存在诸多弊病,给居民日常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主要体现在:(一)服务质量低,管理能力差。有些小区的物业管理形同虚设,部分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严重滞后,企业的市场意识、风险意识、法律意识、资本经营意识、创新意识、品牌意识和产品保护意识都十分薄弱。(二)观念陈旧,服务不主动。部分物业遇到问题推来推去,不予及时解决;部分物业服务企业人员素质不高,服务不规范。(三)物业和业主的矛盾重重。小区居民欠费不交,整个管理出现恶性循环。(四)管理体制不理顺。造成大部分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没有发挥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桥梁与纽带的作用,服务质量的监管工作没有真正地开展起来,对物业服务与公共财务的收支疏于监督。 针对以上问题,特作以下建议: (一)优化物业准入模式。在物业公司准入方面,严格实行公开招投标,选出几家优质的物业公司。同时,召集业主代表参与竞聘大会。最后通过民主投票的方式,让业主代表选出心仪的物业公司。 (二)加强物业监管力度。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在物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街道进一步提高重视,加强领导,理顺关系。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的有关制度,将住宅小区物业监管纳入各社区工作的职责范围,社区工作人员分片联系各小区,指导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与调整,指导小区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开展,引导业主委员会积极履职。社区民警和相关部门都要积极予以配合。统一制定物业服务管理合同,街道社区督促物业公司定期对服务内容、标准、收费依据及用途进行公示;建立物业公司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增强物业公司及从业人员服务意识。 (三)完善物业奖惩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物业公司综合评价及奖惩机制,针对小区环境建设、安全管理、综合治理等方面,对物业公司实行评级、评星制度,与所能够服务管理的小区规模、档次、数量及收费标准挂钩。引入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淘汰机制,对一些服务质量差、群众评议差、整改屡不到位的物业管理公司要予以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