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住保字〔2020〕21号 签发人:陈义民
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对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答复
殷方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改善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始终把物业管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以“物业品牌提升年”的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为主线,以“建设美丽和谐社区、打造人民满意物业”为目标,着力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抓总、各方联动、企业先行”的物业管理工作格局,强化党建引领“四位一体”社区管理机制建设,努力提升全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是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机制和体制。各镇办配置物业管理办公室,配备物业专职工作人员,部门单位各负其责,形成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综合协调”的物业管理体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积极推进社区物业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详细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出台的《关于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目标要求,制定出台《淄川区物业服务行业2020年“物业品牌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及时召开推进会议,积极抓好活动组织实施工作,指导辖区镇办、物业服务企业制定“品牌提升年”活动方案和组织落实创建计划,推动物业服务企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提升物业服务。
三是大力推进星级小区建设,建立完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星级服务标准,抓好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提升,年内90%住宅小区达到星级物业服务标准。通过业主大会形式,由业主选聘心仪的物业企业进行服务管理,积极优化物业企业准入机制,努力引导物业协会、物业企业制定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促进服务工作标准化,督导物业企业,以制度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为目标,进一步细化服务流程,关注服务细节,提高服务质量,夯实服务规范,全力打造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运行保障机制。
四是坚持党建引领,打造“红色物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小区中的引领作用,对物业企业符合成立党支部条件的,积极成立党支部。对不符合成立条件的,积极采取联合组建、挂靠建、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开展党的工作,注入“红色基因”,增强物业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积极成立业主委员会,健全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委、物业企业协商互动共商事务的“四位一体”的管理机制,推动社区“两委”、业主委、物业企业“交叉任职”的办法,实现小区党组织管理和业主自我管理的有效结合。同时,对不具备成立业主委的小区,推动建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职责,让党员干部在物业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深入开展物业文明创建活动,坚持党建引领,以社区活动为载体,各类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拉近物业与业主的联系互动,积极构建和谐宜居的社区环境。
五是严格巡查督导和奖惩考核。对全区物业小区开展全面督导巡查,建立问题台账,量化指标,定期通报,针对问题进行逐项整改。利用“红黑榜”制度,将存在问题严重及拒不整改的企业列入“黑榜”,并记入诚信档案。同时,强化激励措施,区政府投资300万元,分层次奖励镇办社区和物业企业,充分调动大家的物业管理工作积极性。
六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加大力度,广泛宣传物业的政策规定及相关知识,让广大群众了解物业,理解物业、支持物业、管理物业,形成合力,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开创全区物业管理工作新局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0年7月14日
(联系人:白宗亮,联系电话:5277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