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
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02MB2896031K/2024-5426319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6 发布机构: 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

淄博市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 字号:
  • |
  • 打印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东路51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281485;邮箱:zcfangguan@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9条,其中规划计划1条、机构职能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部门文件3条、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保障性住房56条,其他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中心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5条,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和完善工作规程,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信息审核、信息发布等工作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是加强工作部署。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结合业务科室工作实际,统筹谋划专栏,便于高效公开信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高质量重点推进我中心机构概况、财政预决算、住房保障领域等各项政府信息内容的公开。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一是根据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狠抓职责任务落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具体领导的管理下有序推进。二是年初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全年多次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保证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由于人员岗位变动,造成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特别是队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差距。二是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还有提升空间。

2024年我们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大内部培训力度。通过召开业务知识培训会议,不断提高全员的业务水平,让每个人对《条例》吃深、吃透,及时与区政务公开办公室沟通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时效性。二是提公开质量。及时更新信息,提升政策件公开质量,列明件的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等相关流程,把政务公开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根据《淄川区2023年政务公开常态化工作任务清单》制定了中心工作台账,重点做好住房保障领域相关信息的公开及时公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住房租赁补贴申领条件、程序、管理和审批等信息。

3、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区住房保障中心未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5、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博市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4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