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75N/2025-553629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8-28 发布机构: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

发布日期:202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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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

责任科室

1

坚持标准引领,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转型

全面优化主动公开机制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本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政府各部门、单位,各街道

办公室

2

 

 

根据省工作部署,适时开展已公开信息管理规范化试点,明确不同类型信息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各类公开载体的公开时限,探索制定已公开信息的管理规范。

 

办公室

3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机构,落实审查责任,严格审查程序。

 

办公室

4

 

 

探索将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嵌入部门业务系统,固化到现有业务流程,促进公开与业务融合发展。

 

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

5

 

 

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探索适合基层特点的公开渠道,实现与村(居)务公开衔接协同。

 

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

6

 

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

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畅通申请受理渠道。

政府各部门、单位,各街道

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

7

 

 

强化服务理念,积极主动与申请人联系沟通,准确把握申请人的申请内容,提高答复针对性和准确性。

 

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

8

 

 

定期组织依申请公开联合会商,分析典型案例,研究疑难、复杂申请件的办理工作。

 

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

9

 

 

推动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物业管理、社会保障等领域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转化为以主动公开的方式在特定范围内公开。

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住房保障中心

10

 

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起草单位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在报审政策性文件相关材料时,应一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上报材料不齐全、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政府办公室按规定予以退文。

政府各部门、单位街道

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

11

 

 

政策性文件起草单位要加强对政策性文件及解读材料公开后相关社会舆情的分析研判,根据需要进行跟踪解读。

 

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

12

 

 

按照“谁主管谁回应、谁处置谁回应”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回应处置主体责任,推动出台具体措施解决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

 

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

13

 

持续提升公众参与实效

公开单位积极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活动。

政府各部门、单位街道

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

14

 

 

鼓励以公开征集意见方式,确定政府开放活动主题和场次,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

 

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

15

 

 

政府开放活动要通过现场参观、互动体验、政策解读、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形式,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提升公众参与实效。

 

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

16

强化数字赋能,全力助推政务公开提质增效

全力打造各级政策集中发布窗口

加快构建“一级政府一个政策集中发布窗口”新格局,待省政策文件库相关管理办法出台后,在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并动态更新的基础上,增加历次修订文本,实现现行有效文件与历次修订文本的关联展示。

政府各部门、单位街道

办公室

17

 

 

加快推进政策专题应用场景建设,实施跨层级、跨部门的政策集成式发布。

 

办公室

18

围绕重点工作,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功能作用

以高质量公开促进政策落实

加强购房补贴奖励、城市更新支持等方面的政策发布和解读,持续做好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信息公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保障中心、城建科等

19

 

以高质量公开强化监督管理

持续做好权责清单依法公开和动态更新。

区政府各部门

办公室

20

 

 

将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治理、运维、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纳入信用记录,依法向社会公布。及时公布重污染天气应急等信息,引导公众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的健康防护。

区生态环境分局等区有关部门单位

城建科

21

 

 

规范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公开,加大招标公告、中标合同、履约信息公开力度,招标公告要载明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区财政局牵头各部门单位

建管科

22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按规定公布行政检查事项、行政检查计划等内容。

区司法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落实

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