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3-19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国家部委、山东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能相关的法规、规章;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参与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推进全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化质量;指导全区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拟订全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安全生产、建筑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本机关主要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zichuan.gov.cn/gongkai/site_zcqzfhcxjsj/

2、“淄川住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h_d593d0dbb1f1

3、本机关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 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区住建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275号建设大厦612号,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100。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陆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2)。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275号建设大厦612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70700

传    真:0533-5270700

电子邮箱:zczjjbgs@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淄川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邮政编码:255100
  接待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1064
  传真:0533-5181064
  电子邮箱:zcgov@zb.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文汇街3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60869
  行政诉讼机关:淄川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6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80687

    

附件:1、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2、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淄博市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6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275号建设大厦612室;邮编:255100;电话:0533-5270700;邮箱:zczj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持续深化重点信息领域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淄川区住建局不断强化落实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规范主动公开的范围,主动公开包括机构职能、财政信息、通知公告、责任清单、权力清单、部门文件和其他等信息共124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同比增长366%,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所有案件均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办理,较好保障了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相关任务及信息更新的频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质量。继续推行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部署,局办公室抓落实,责任科室、局属单位层层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合法、规范、具体、真实、统一、有效,有力地推动了全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工作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主动发布我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各类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发布质量。通过微信公众号“淄川住建”与政务公开平台互为补充,强化信息发布沟通渠道,及时发布本部门的相关信息、评论互动、答疑释惑,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方便政民互动、网络问政。

5、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文件和工作措施,及时落实上级部署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公开目录,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更新。二是积极开展专业培训,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组织培训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法律法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规范格式、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注意事项等内容。同时,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依申请公开数量大幅上升,公开涉及面广,出现同一时段内、同一事项多次申请现象,给按时答复带来一定难度。针对复杂疑难依申请案件,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室、法律顾问三方会商,认真分析研究依申请内容,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准确性和针对性,保障申请人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形成并公开《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及要求,确保高标准完成各项考核指标

3、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2023年,区住建局共收到政协提案10件,人大建议6件,均给予了圆满答复,答复率100%,委员代表满意率100%并依规对建议提案内容、答复内容进行公开,全年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博市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2日

淄博市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建设大厦612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270700邮箱:zczj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住建局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建设,加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有关制度,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服务。

1、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区住建局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包括机构职能、财政信息、部门动态、通知公告、责任清单、权力清单、政府工作报告、业务文件和其他等信息共117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区住建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件,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了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定,严格落实“三级”审查制度,加强保密审查,落实科室首负责任制,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确保高质量公开信息,同时,加强内部检查和考核,将政务公开专栏内容保障情况纳入日常考核,督促相关科室认真审查政府信息,并及时公开。

4、平台建设情况。结合业务科室工作实际,统筹谋划专栏,便于高效公开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淄川住建”及时向公众公开住建局相关政策法规、新闻动态等信息。及时转载国家、省市政策及行业工作动态,并依托政府门户网站,高质量推进我局机构概况、财政预决算、工作动态、双随机一公开、住房保障、重大建设项目建设等各项政府信息公开。

5、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机制建设情况。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各类应公开信息按时公开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整体质量。二是工作考核情况。不断完善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与单位科室年终考评相结合,按照公开程度实行分阶考评,坚持以考核为抓手推进工作落实,全力抓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住建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具体工作指导下,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前对内容的核实工作做的不够好;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及时;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大。

接下来,区住建局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对照自身职责,积极完善相关内容;二是在信息公开前,加强与相关科室的对接和对内容的核实;三是明确责任,积极调度相关科室按照要求定期公开相关内容;四是加强宣传力度,使群众进一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引导其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任务分工,迅速对我局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分工,形成责任分工表,将责任具体到科室,定期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按时限要求配合业务科室做好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情况。2022年,区住建局共收到政协提案4件,人大建议4件,均给予了圆满答复,答复率100%,委员代表满意率100%。全年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5、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淄博市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6日

淄博市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区住建局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包括机构职能、财政信息、部门动态、通知公告、责任清单、权力清单、政府工作报告、业务文件和其他等信息共70余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区住建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件,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了答复。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无收费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区住建局健全信息管理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的审核、公开工作,全面做好区政府网站部门栏目的信息更新和维护

4平台建设情况通过微信公众号淄川建设与政务公开平台互为补充,及时向公众公开住建局相关政策法规、新闻动态等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各类应公开信息按时公开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整体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1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工作,各方面都日益完善,但仍然有不足之处:一是工作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对政务信息公开;二是部分规章制度的把握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高;三是对于要求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有时不能及时的更新信息公开。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增强工作的责任意识,同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二是增强工作的基础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增强工作的精品意识,要做到及时、准确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群众办事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落实《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按照任务清单要求各科室要围绕群众关切事项,做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当做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照目录及时、准确公开群众关注的政府信息。

3、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区住建局共收到政协提案3件,人大建议4件,均给予了圆满答复,答复率100%,委员代表满意率100%。全年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18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8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2020年,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与局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0余条,公开信息包括部门动态、通知公告、机构职能、责任清单、业务文件、提示提醒等内容;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各类应公开信息按时公开。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提案5条、政协委员建议提案11条,答复率100%,均已按时公开
    2、依申请公开2020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牢固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同时健全完善信息审核机制,重新梳理公开事项目录,力求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淄川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优化部门政务公开栏目,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充实保障栏目信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统一通过区政府网站部门专栏进行发布。
    5、监督保障。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指定专人负责部门栏目的维护和保障。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区级政务公开培训会议,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13

20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8

-47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6

-83

22

行政强制

3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364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2020年的认真努力工作,使政府信息工作日益完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四是信息公开程度把握不够准确,规范性有待加强。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群众办事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9


一、总体情况

(一)积极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为有力、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务,明确了职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在工作中,强化“一把手挂帅、责任到科室、任务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2、完善工作制度,健全运行机制。为了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局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推行的范围、内容、方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工作目标绩效考评体系,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了政府公开工作机制,建立了党政领导、纪检监督、部门落实、群众参与、社会评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3、扩大公开范围,确保内容齐全。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局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知晓面。通过制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版报,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等多种形式,将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执法程序、处罚标准、执法时限、执法处理结果等执法要素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同时,我们把与服务对象关系密切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便民措施等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进行公开。固定公开的部分有局机关概况、单位职能、领导分工、单位内设机构、审批项目、审批依据、收费项目、执法项目、服务承诺等其他公开的事项;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自律情况、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福利待遇等相关内容。我局由于公开范围广、内容全,有利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我局对政府信息做到及时更新,较好地满足了市民咨询办事的需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为了让广大群众和项目单位更加了解公开的内容和条件,我局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具有实效的公开形式,通过会议、文件、通告等方式公开;工作人员坚持挂牌上岗服务,规范语言和操作程序,接受群众监督,设置举报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公开接受监督。同时,我局在区政府网、市局门户网等网站上将部门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项目建设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及时上传部门最新工作动态。

2、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量。2019年,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共119条, 其中概况类2条、政策法规类4条、工作动态类88条、审批服务类2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2

38

13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8

2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78504912.2

1736889.9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4469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存在有一些不足,诸如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打算通过以下几方面工作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继续抓好政治思想工作。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使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规范管理行为,强化服务意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

(二)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要扩大社会监督的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违规责任、奖惩措施、监督程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健康运作。

(三)继续优化服务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要继续加大信息服务工作的力度,增大信息披露的宽度和深度,使单位、企业和群众对各项办事手续、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办事结果、投诉办法等内容都做到心中有数,清楚明晰,此外,还要对有关管理环节进行改革完善,努力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四)继续推进信息化政府信息公开。首先是积极筹建网上审批系统,通过局域网,向干部职工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干部人事管理情况、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等情况。充分利用网络的广阔空间,全方位向社会公开政务内容,使区住建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2018年度区住建局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川区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般阳路275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270700;传真:0533-5270700)。

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区住建局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机关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2018年区住建局按照《条例》及上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根据领导和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明确3位同志为局专职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及时参加全区政务公开等业务培训。每个业务科室明确1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局信息员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在工作中,通过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形式,严格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进展。自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以来,各项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0条,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和其他方式进行主动公开,其中政府网站公开30条,政务微信公开20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chuan.gov.cn。

2.政务微信:

    公众号“淄川建设”。

3.公共查阅点: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建设大厦612办公室),全年查阅点共接待查阅人员70人次。

(三)主动公开主要内容

区住建局根据《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淄川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及时梳理公开事项,主动公开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以外的政府信息,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

一是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推进公开。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健全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和依据,并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开意见收集汇总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对政协关于“加快老旧小区改造”等5项提案进行了答复、面复,并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

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梳理确定本部门公开事项,制定本部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将本部门“权责清单”“一次办好清单”、《淄川区旧村改造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双随机、一公开”相关事项、本部门重点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完成情况等信息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三是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1.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认真制作并公开解读材料,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解读<淄川区建设领域“双清欠”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等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就工作程序、内容及相关办理方式要求进行详细解释说明。2.加强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加强政务舆情日常管理,建立完善政务舆情应对效果评估机制。2018年,区住建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2条,般阳民生信息76条。

四是加强办事公开提升服务实效。提升区政务服务中心教体分中心的服务效能,对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逐步推广“一窗受理”服务模式。

五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1.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接受社会监督。2.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重新印制《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文制作单》,增加“信息公开属性”栏,在拟制公文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工作,同时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3.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收到当面申请0条,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0条,信函及传真申请0条。

根据申请内容,我们共同意公开0条,同意部分公开0条,不予公开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共计0次。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很全,信息更新还不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下一步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的有关要求,做好以下几件工作:

 1.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根据人员变动和调整,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研究制定制度规范及相关配套措施。积极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事务。

2.加强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有针对性地举办研讨活动,制定业务培训计划,探索多种培训方式。加大政务公开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政务公开工作良好氛围。

3.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4.用好新平台。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5.完善监督体制。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11日

区住建局信息公开统计表.docx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26

  2017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本部门信息公开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机制,扩大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内容,创新息公开形式,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促进了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现将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公布如下:

  一、积极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营造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环境,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为有力、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务,明确了职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在工作中,强化“一把手挂帅、责任到科室、任务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完善制度,建立机制。

  为了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局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推行的范围、内容、方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工作目标绩效考评体系,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了政府公开工作机制,建立了党政领导、纪检监督、部门落实、群众参与、社会评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范围广泛,内容齐全。

  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我局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知晓面。通过制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版报,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等多种形式,将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执法程序、处罚标准、执法时限、执法处理结果等执法要素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同时,我们还把与服务对象关系密切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便民措施等内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进行公开。固定公开的部分有局机关概况、单位职能、领导分工、单位内设机构、审批项目、审批依据、收费项目、执法项目、服务承诺等其他公开的事项;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自律情况、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福利待遇等相关内容。我局由于公开范围广、内容全,有利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我局对政府信息做到及时更新,较好地满足了市民咨询办事的需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

  为了让广大群众和项目单位更加了解公开的内容和条件,我局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具有实效的公开形式,通过会议、文件、通告等方式公开;工作人员坚持挂牌上岗服务,规范语言和操作程序,接受群众监督,设置举报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公开接受监督。同时,我局在区政府网、市局门户网等网站上将部门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项目建设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及时上传部门最新工作动态。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量。

  2017年,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共117条, 其中概况类3条、人事管理类1条、政策法规类3条、工作动态类84条、审批服务类26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者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收取的任何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存在有一些不足,诸如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打算通过以下几方面工作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继续抓好政治思想工作。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使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规范管理行为,强化服务意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

(二)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要扩大社会监督的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违规责任、奖惩措施、监督程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健康运作。

(三)继续优化服务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要继续加大信息服务工作的力度,增大信息披露的宽度和深度,使单位、企业和群众对各项办事手续、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办事结果、投诉办法等内容都做到心中有数,清楚明晰,此外,还要对有关管理环节进行改革完善,努力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四)继续推进信息化政府信息公开。首先是积极筹建网上审批系统,通过局域网,向干部职工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干部人事管理情况、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等情况。充分利用网络的广阔空间,全方位向社会公开政务内容,使区住建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9


  2016年以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区政府办公室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通知要求,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形式,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对全区住建系统范围内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2016年我局制定、发布43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类7条(件);回应各类解读情况类17条(件),其中回应公众关注热点类2条(件),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政策解读稿件16条;开设淄川建设网站、微信平台,公开信息134条。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我局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在此基础上,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明确一名信息专员,负责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形成了分工明确、协调一致、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我局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年初部署工作任务,年终进行检查考核。公开信息从制作到签发由部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签字,办公室统一协调,局主要负责人签发,实行层层审核、层层把关,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拓展多种渠道,扩大公开范围
  我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两条途径公开:一是通过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主要是反映我局各方面工作成果的新闻宣传类信息。二是通过我局制发的各类公文,内容包括政策法规、重大工作部署、规划计划、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等。三是通过《淄川建设报》、淄川建设网站、微信平台的方式进行公开,主要是工作动态、宣传信息等。我们重点加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办公室定期召开各科室(单位)信息员会议,定期通报信息公开工作。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中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等。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中需要解决的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等方面的关系,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的各项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系统和常态化。
  (二)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编制并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要性的认识,落实专人办理、责任到位,确保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力度,促进全区城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宣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24

  2015年以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区政府办公室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通知要求,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拓展优化公开形式,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对全区住建系统范围内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2015年我局制定、发布58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类7条(件);回应各类解读情况类17条(件),其中回应公众关注热点类1条(件),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政策解读稿件14条;开设淄川建设网站、微信平台,公开信息116条。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我局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在此基础上,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明确一名信息专员,负责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形成了分工明确、协调一致、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我局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年初部署工作任务,年终进行检查考核。公开信息从制作到签发由部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签字,办公室统一协调,局主要负责人签发,实行层层审核、层层把关,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拓展多种渠道,扩大公开范围

  我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两条途径公开:一是通过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主要是反映我局各方面工作成果的新闻宣传类信息。二是通过我局制发的各类公文,内容包括政策法规、重大工作部署、规划计划、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等。三是通过《淄川建设报》、淄川建设网站、微信平台的方式进行公开,主要是工作动态、宣传信息等。我们重点加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办公室定期召开各科室(单位)信息员会议,定期通报信息公开工作。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中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等。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中需要解决的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等方面的关系,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的各项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系统和常态化。

  (二)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编制并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要性的认识,落实专人办理、责任到位,确保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力度,促进全区城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宣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附件: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区住建局).doc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30

 

  2014年以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区政府办公室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通知精神,立足我局实际情况,增强工作责任意识,及时、准确地报送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内容,积极推进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4年以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和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办事程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经走上制度化、正规化轨道。

  2014年我局制定、发布47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中公文类27条(件),制发规范性文件类20条(件);回应各类解读情况类21条(件),其中回应公众关注热点类1条(件),政策解读稿件12条;2014年我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收取的任何费用。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在此基础上,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明确一名信息员,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负责接受依申请公开事项,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为了政府信息公开更有针对性与规范性,我局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规范工作流程,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义与基本原则,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公开信息从制作到签发分别由部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签字,办公室统一协调,局主要负责人签发,层层审核、层层把关,确保了信息公开的质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拓展多种渠道,扩大公开范围

  为了扩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我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四条途径公开:一是通过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主要是反映我局各方面工作成果的新闻宣传类信息。二是通过我局制发的各类公文,内容包括政策法规、重大工作部署、规划计划、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等。三是通过我局编发的《淄川城建信息》以及公开显示屏进行公开,主要是工作动态、宣传信息等。四是通过“般阳民生”网络平台,我局积极回复群众投诉与建议,同时也宣传我局相关政策与条例。我们重点加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办公室定期召开各科室(单位)信息员会议,定期通报信息公开工作。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存在有一些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监管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力度及扩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等。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管管理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中需要解决的新问题,应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做到严格奖罚措施,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管理与群众外部监督相结合,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的各项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系统和常态化。

  (二)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力度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深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要性的认识,落实专人办理、责任到位,确保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还要对有关管理环节进行改革完善,努力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力度,促进全区城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充分利用网络的广阔空间,全方位向社会公开政务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月17日


附件: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1-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我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我局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新和管理,不断提升各项工作的信息化、透明化、规范化水平,从而更好的服务社会、服务办事对象、服务社会公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今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31条。

信息公开的形式:区政府门户网站。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ichuan.gov.cn/)部门信息、人事信息等板块主动公开相关政务工作,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不足和措施

回顾一年的工作,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有待进一步增多;政府信息公开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品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改正存在的不足,更新观念,抓落实、抓深化、抓提高,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依法办理公开信息的能力,让群众了解建设事业、参与建设事业、监督建设事业。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3年12月31日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我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我局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新和管理,不断提升各项工作的信息化、透明化、规范化水平,从而更好的服务社会、服务办事对象、服务社会公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今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49条。

信息公开的形式:区政府门户网站。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ichuan.gov.cn)部门信息、人事信息等板块主动公开相关政务工作,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其他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接到群众有关政务公开的申请。

三、不足和措施

回顾一年的工作,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有待进一步增多;政府信息公开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品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改正存在的不足,更新观念,抓落实、抓深化、抓提高,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依法办理公开信息的能力,让群众了解建设事业、参与建设事业、监督建设事业。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2年12月30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2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4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4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单位负责人:郭成宏      审核人:纪尊义        填报人:彭绍淳     

联系电话:5270700                  填报日期:2012年12月30日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31

201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本部门信息公开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机制,扩大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内容,创新息公开形式,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促进了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现将我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公布如下:

一、积极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营造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环境,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为有力、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务,明确了职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在工作中,强化“一把手挂帅、责任到科室、任务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完善制度,建立机制。

为了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局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推行的范围、内容、方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工作目标绩效考评体系,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了政府公开工作机制,建立了党政领导、纪检监督、部门落实、群众参与、社会评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范围广泛,内容齐全。

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我局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知晓面。通过制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版报,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等多种形式,将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执法程序、处罚标准、执法时限、执法处理结果等执法要素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同时,我们还把与服务对象关系密切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便民措施等内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进行公开。固定公开的部分有局机关概况、单位职能、领导分工、单位内设机构、审批项目、审批依据、收费项目、执法项目、服务承诺等其他公开的事项;活动内容有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七一活动等;对内公开的工作有,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自律情况、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福利待遇等相关内容。我局由于公开范围广、内容全,有利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我局对政府信息做到及时更新,较好地满足了市民咨询办事的需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

为了让广大群众和项目单位更加了解公开的内容和条件,我局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具有实效的公开形式,通过会议、文件、通告等方式公开;工作人员坚持挂牌上岗服务,规范语言和操作程序,接受群众监督,设置举报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公开接受监督。同时,结合“环境优化年”、“民生改善年”、“项目突破年”活动,我局在区政府网、市局门户网等网站上将部门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项目建设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及时上传部门最新工作动态。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量。

2011年,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共117条, 其中概况类3条、人事管理类1条、政策法规类3条、工作动态类84条、审批服务类26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者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收取的任何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存在有一些不足,诸如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打算通过以下几方面工作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继续抓好政治思想工作。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使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规范管理行为,强化服务意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

(二)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要扩大社会监督的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违规责任、奖惩措施、监督程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健康运作。

(三)继续优化服务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要继续加大信息服务工作的力度,增大信息披露的宽度和深度,使单位、企业和群众对各项办事手续、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办事结果、投诉办法等内容都做到心中有数,清楚明晰,此外,还要对有关管理环节进行改革完善,努力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四)继续推进信息化政府信息公开。首先是积极筹建网上审批系统,通过局域网,向干部职工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干部人事管理情况、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等情况。充分利用网络的广阔空间,全方位向社会公开政务内容,使区住建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18

2010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立足部门职能,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准确地报送政府信息,推进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0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和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办事程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经走上制度化、正规化轨道。
  2010年我局共制定、发布186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中公文类152条(件),宣传信息类34条(件)。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在此基础上,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明确一名信息员,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负责接受依申请公开事项,形成了分工明确、协调一致、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推进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
  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年初下达工作任务,年终进行检查考核。公开信息从制作到签发分别由部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签字,办公室统一审核,局主要负责人签发,层层审核、层层把关,确保了信息公开的质量。
  (三)拓展多种渠道,扩大公开范围
  我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两条途径公开:一是通过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主要是反映我局各方面工作成果的新闻宣传类信息。二是通过我局制发的各类公文,内容包括政策法规、重大工作部署、规划计划、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等。三是通过我局编发的《淄川城建信息》以及公开显示屏进行公开,主要是工作动态、宣传信息等。我们重点加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办公室定期召开各科室(单位)信息员会议,定期通报信息公开工作。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中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等。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中需要解决的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等方面的关系,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的各项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系统和常态化。
  (二)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编制并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要性的认识,落实专人办理、责任到位,确保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力度,促进全区城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宣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1-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我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我局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新和管理,不断提升各项工作的信息化、透明化、规范化水平,从而更好的服务社会、服务办事对象、服务社会公众。2009年,累计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84条。信息公开上网后,没有接到有关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回顾一年的工作,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有待进一步增多;政府信息公开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品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改正存在的不足,更新观念,抓落实、抓深化、抓提高,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依法办理公开信息的能力,让群众了解建设事业、参与建设事业、监督建设事业。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09年12月30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8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8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单位负责人:郭成宏      审核人:宫丽蓉         填报人:潘仁勇     

联系电话:5270700                  填报日期:2009年12月30日

淄川区建设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3-18

2008年,淄 川 区 建 设 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围绕增强建设系统行政管理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依法行政、执法为民,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力地推进了各项城建工作健康发展。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确保建设系统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组织领导机构、主要内容、方式和实施办法。为切实提高我局机关各部门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明确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并确定专人负责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学习《条例》,提高认识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准备工作,我局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制定发布了《区建设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条例》的考试,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对《条例》重要性的认识,并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扎实推进城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三、突出重点,规范运作
  (一)建章立制,规范公开。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淄川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淄川区建设局政务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等,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步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二)密切联系群众,重点公开。我局抓住涉及权力运用的关键部门、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从内容和形式上重点加以公开。根据《淄川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点公开了以下几方面的信息:机构职能、法律依据、动态信息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备案、行政裁决等行政行为、办事公开事项等业务公开、投诉举报、便民服务措施等。为群众直观、方便、实用地查询和了解我局工作起到重要作用,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了勤政为民的目的。
  (三)有序推进,努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
  一是我局落实由总值班室受理公开权利人的申请,程序按规范处理,并做好日常的信息梳理和上报工作。同时,加强了对申请受理、办理程序和要求的学习,提高了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是严格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定密、审批审核等环节,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有效保护党和国家的秘密安全,严防泄露国家秘密和警务秘密。
  三是及时对我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办事电话号码、地址公开)进行核对,清理失效信息,新增可公开的服务信息。
  四、严格责任,确保落实
  为了方便公众更便捷、更迅速的了解信息,我局根据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在实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为了方便公众更便捷、更迅速的了解信息,我局在实行主动公开政务、警务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发布信息。同时将淄川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和形式,进一步发挥了网络信息交流的桥梁和平台作用。
  (二)为了进一步完善城建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下一步将总结经验,分析问题,进一步强化基础性、规范性和机制性的建设。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工作规范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工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
  二是切实做好公开信息更新工作。加强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工作,经常性进行全面梳理;指导机关各下属单位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加大城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城建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四是鉴于城建工作性质,对涉密内容的信息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同时做好社会和群众的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