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确保6月30日前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清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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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75N/2020-505892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3-23 | 发布机构: | 公共资源配置 |
经过几年的努力,淄川区累计完成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等四类贫困人员危房改造3953户,其中修缮2816户、翻建1137户。根据改造计划,2020年全区危房改造任务289户。
为了将此项惠及民生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淄川区住建局创新推行“四个统一、三项保障”,确保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清零”目标,全力推进脱贫攻坚。
改造方式上做到四个统一。一是安全等级统一鉴定,组织专业鉴定,补齐技术短板,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危房进行鉴定,对危房的识别专业精准,既保证程序公平又保证技术公正;二是施工方案统一设计,聘请专业设计机构,根据选址地形、周边配套等通盘考虑,提出设计方案;三是项目实施统一管理,通过各镇办招标确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区里统一招标确定一体化项目管理,负责对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从源头上保障了工程质量;四是工程质量统一验收,工程完工后,组织专业力量集中进行验收,实现环环相扣的监管体制,确保改造质量,让贫困户住安心房。
推进措施上做到四项保障。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危房改造工作专班,淄川区住建局负责牵头组织,各镇办建委负责具体实施,扶贫、民政、残联参与配合,定期组织联席会议,共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合力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强化资金保障。把握政策导向,争取政策支持,申请省级以上补助资金1626万元,涉及危房改造户1191户,目前资金正在下达。会同扶贫、民政、残联、财政等部门,及时解决工作中的政策落实、资金支持、项目推进等问题。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冒领、克扣、拖欠和挤占挪用改造资金等违法行为。三是强化督导保障。加强工作调度,强化督导考核,确保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对各镇办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实行一周一调度,监督各镇办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四是实施动态监测。按照“及时发现、即时帮扶”和“监测预警、加强保障”的原则,对纳入档案管理的农户实施动态监测,特别对危险等级鉴定为B级房屋,加强重点关注,对新出现危房及时建档、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实施改造,确保应改尽改,全力保障贫困群众住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