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2022年淄川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75N/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5-13 发布机构: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淄川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日期: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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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众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研究制定了《2022年淄川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方案出台目的:
  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方案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保障对象。农村脱贫享受政策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收入群体。
  二是严格工作程序。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未保障的,可由农户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区级审批工作程序。
  三是保障方式。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意愿选择修缮加固、拆除重建等方式,原则上按照专家鉴定和建议实施改造。
  四是动态监管,充分依靠镇办政府和村“两委”,落实安全日常巡查职责。
  五是质量安全管理。拆除重建或新建房屋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0平方米,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且能达到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
  六是资金管理。修缮加固危房,补助一般不低于1.2万元;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补助一般不低于2.5万元;对抗震不达标非C、D级既有住房实施抗震改造,补助一般不低于1.2万元。财政部门按规定补助标准50%的比例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农户“一本通”账户,剩余补助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完成支付。
  四、重要举措:
  一是加强分工协作,各部门要合理安排工作计划,统筹做好调配。二是加大督促检查。明查暗访、第三方核查及巡视。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农房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四是加强监督激励。执行年度绩效评价与督查激励制度,充分发挥正向激励作用。五是完善工作调度。对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定期调度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