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淄川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字号
川建字〔2024〕27号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75N/2024-5449406
成文日期
2024-04-08
发文日期
2024-04-26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区安委会《淄川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区住建局制定了《淄川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8日
淄川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区安委会《淄川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全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安全生产国家十五条硬措施、省“八抓20条”和市“21条举措”等一系列创新措施进一步得到落实。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显著增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有效提升,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得到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得到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全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作用,开展“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重点集中攻坚,对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全面整治企业不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作措施、经营“问题气”“问题管网”带病运行等风险隐患。综合施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城镇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推动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完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制度和相关法规标准,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市场管理机制。督促指导落实城镇燃气经营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升隐患排查工作质量。加强燃气安全培训,开展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燃气领域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二)扎实推进城乡房屋建筑安全管理。落实《山东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有关工作。严格落实《淄博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方案》,2024年6月底前完成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加强自建房安全常态排查,发现隐患第一时间告知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督促其主动采取解危措施。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精准改造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C、D级危险住房,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建立农房安全常态化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采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不断强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编制质量。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督促房屋市政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和施工安全日志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流程。坚持“两场联动”,健全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动态核查和预警机制,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数字化转型,加快推广“智慧工地”建设,实现对房屋建筑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监管。积极推广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辅助和替代“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依托智慧工地监管平台,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检、第三方辅助巡查等方式,聚焦重点环节精准实施专项检查。按照“一二三工作法”递进式执法的思路,对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推进隐患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全力实现监督机构从重实体安全隐患向更加注重检查保证体系运行、制度执行与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转变,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坚持严管重罚,依法采取停产整顿、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四)持续深化城市运行安全管理。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程序,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审批制度,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章施救,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加快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结合城市更新等项目对城区低标准雨水管网进行改造。
(五)深入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安排,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配合建立市、县级跨部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治理协作机制。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安排,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治理,重点围绕消防审验手续不全或缺失、消防审验技术服务造假、工程建设中违规进场不合格防火材料和设施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分类明确排查整治要求和时间安排,健全用好排查、整改、督办、销号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消防审验专家行”作用,确保排查整治实效。
(六)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积极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研究完善城镇房屋安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强化监督力量支撑。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保障企业安全资金投入。围绕工程质量安全、燃气安全等内容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基层监管人员、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入场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素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编制本行业领域治本攻坚行动方案,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强化领导、亲力亲为,及时动员部署,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建筑施工、城镇燃气、自建房、城市建设等领域要重点强化督导检查,将督导检查延伸到风险最突出、基础最薄弱的基层生产经营单位,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企业(单位)要及时约谈、通报、曝光,依法依规严格处罚。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过程中的先进做法与典型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建立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人人都是“吹哨人”活动,营造全行业、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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