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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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区城镇燃气领域国庆期间和秋冬季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建字〔2024〕89号 

 

各镇(街道)、燃气经营企业:

现将《全区城镇燃气领域国庆期间和秋冬季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各单位,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9日

 

全区城镇燃气领域国庆期间和秋冬季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11月20日,组织开展全区城镇燃气领域国庆期间和秋冬季节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燃气安全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切实加强国庆期间和秋冬季节安全生产工作,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从严从实从细抓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专项治理、“十大攻坚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及措施落实等工作。聚焦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基础薄弱地区用气排查,开展餐饮行业场所等重点用气领域的安全检查,着力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不断提升城镇燃气领域安全水平。

二、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燃气经营企业认真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排查整治燃气运输、经营、充装等环节的短板与漏洞,加强对安全总监、危险作业管理、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的管理。定期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自查厂站、管网等设施巡查检查以及入户安检记录情况。针对省市督查组检查反馈以及第三方安评公司检查评估情况,全面落实隐患整改复查检查,未整改到位的,要抓紧完成隐患问题的整改。

(二)深入推进燃气专项整治。要以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专项治理为抓手,全面推进“十大攻坚行动”,夯实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基础。

1、加快推进燃气设施更新改造。相关燃气经营企业根据燃气设施改造计划,推进改造进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把质量安全关,确保顺利完成改造任务。

2、加快企业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燃气经营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瓶装液化气企业要实施“统一配送+随瓶安检+信息化管理”模式,提高瓶装液化气统一配送和随瓶安检质量。对没有建成信息化系统的企业,务必10月底前完成;已建成信息化系统的企业,加大员工培训力度,切实推动系统应用。

(三)加大重点用气领域排查整治力度。根据行业领域秋冬期间安全生产特点,紧盯人员密集场所、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餐饮行业场所重点场所以及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用气。要严查问题瓶、问题气、问题阀、问题环境和不合格燃气具等,开展隐患排查回头看行动,发现隐患问题要跟进督导整改,严格落实问题整改。动员村居力量,持续开展液化气“黑窝点”“黑气贩”“黑气瓶”的摸排整治,发现要立即上报,消除“三黑”的生存空间。

(四)抓好燃气设施巡查整治工作。加大燃气厂站、管网设施巡查排查力度,防范第三方施工危及管道运行安全问题,发现问题要立即上报。加强在建工地的安全管理力度。尤其有限空间作业等特殊施工情况,要确保施工人员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防止出现因施工意外造成人员伤亡。针对已检查出重大隐患问题,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开展复查检查,保障重大隐患问题整改到位。

三、检查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至10月1日)。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本辖区隐患排查计划。镇(街道)组织部署村居开展燃气安全检查以及辖区餐饮行业场所等重点行业用气情况的排查。

(二)排查检查阶段(10月2日至10月31日)。各镇(街道)、燃气经营企业要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全面深入开展排查检查,汇总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三)分析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各镇(街道)、燃气经营企业认真梳理本辖区、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总结分析主要做法、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安排部署。各镇(街道)、燃气经营企业要迅速行动,认真制定督导检查计划,有针对性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落实工作时间、工作责任和工作要求,切实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燃气经营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关键时期、重要阶段工作的紧迫性。严格落实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抓,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进一步落实分级监管、属地管理责任。我局适时开展督查,对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际成效进行督导核查,对责任落实不力的,提出问责建议。

(三)及时报送排查落实情况。各镇(街道)、燃气经营企业要认真总结梳理督导检查工作情况,将排查检查问题隐患清单(附件3),分别于9月30日、10月29日、11月18日前报我局。

电话:5260336,邮箱:zcrqgr@163.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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