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张兆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淄川区太河镇东石门村冬季清洁取暖问题及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居民取暖问题,区政府十分重视,并于2017年开始组织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太河镇政府考虑到居民经济承受能力,2017、2018年未组织实施改造,因投诉量太大,镇政府于2019年组织村居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因太河镇地处山区,距离城区集中供暖覆盖区域较远,且地形复杂,施工难度大,燃气管道难以敷设,不具备进行集中供热和气代煤改造的条件,只能进行电代煤和生物质改造。
2019-2020年,太河镇共计改造4045户,其中分户式电代煤3599户,生物质446户。2020年中央环保督查组巡查发现进行电代煤改造的用户存在大量散煤返烧的情况,于是区政府叫停电代煤改造。2020年之后我区未再进行过电代煤改造。
根据2021-2022年度采暖季镇办上报用电量情况分析,太河镇2021年供暖季无补贴用户1824户,为采暖季用电量不足240度用户;应发放补贴用户1771户,其中用电量240-1000度1457户,1001-3000度区间278户,大于3000度区间36户。通过空气源采暖设备测试,通过空气源采暖设备测试,室外温度零下7度,每小时用电1.5度,25平方米的平房室内温度可达20度。供暖季在家老人穿棉衣,有时在院子干活,有时出去串门,经常开关屋门,对室内温度要求不高,一般在15度左右。供暖季用电量1000度以下1457户,为春节期间用电采暖或偶尔使用用户;用电量1000-3000度电的共有278户,根据采暖习惯,以采暖季90天计算,采暖时间为每天7.5小时,为晚上用电采暖用户;用电量3000度以上的共有36户,为全天使用电采暖的用户,供暖季使用电代煤采暖率仅为8.7%(314:3599)。根据委托第三方入户摸排情况,太河镇生物质用户有244户已拆除或不使用,有90户同时使用煤炉,生物质采暖使用率仅为25.1%(112:446)。
综上所述,‘煤改电’由于成本高导致使用率过低,无法达到‘代煤’的目的。2023年3月份,市局传达了《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持续向好发展意见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3〕135号)文件,根据文件精神,太河镇东石门村目前电力设施不能满足冬季使用电代煤取暖的条件,无法进行电代煤改造。如果未来有新的政策,我们会积极帮助镇办村居协调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