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恢复贾村安置楼建设”的建议答复
淄川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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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张朋
主办单位: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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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张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恢复贾村安置楼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贾村社区拆迁改造项目于2013年由村居自行启动实施,后因多方原因导致项目未实际启动,居民宅基地被拆迁并停滞多年。2021年经开发区管委会多方协调,由博晨公司代建贾村社区安置房项目。目前,2栋安置楼主体已封顶,内墙砌砖、抹灰基本完成,未办理土地及建设手续,未进行招标。

二、存在问题

一是贾村社区未列入政府改造计划,无执行政策依据。开发区管委会未组织项目代建招标,导致安置房建设无资金申请和支付政策依据。且开发区管委会未解决资金偿还来源和路径问题,导致因资金问题于2022年10月停工。

二是因已开工区域插花式拆迁的原因,安置楼地块未完全腾空,导致还有一栋安置楼不具备开工条件,后续室外配套等设施施工作业等无法开展。

三、工作建议

为加快项目复工,区住建局按照“一村一策”的工作思路,对项目进行了分析研判,并通过对项目地块进行成本效益测算分析,提出解决相关解决建议和操作路径,建议开发区管委会作为项目责任和实施主体单位,按照棚改政策要求规划项目运作流程和手续办理,负责将政策路径、安置房资金平衡及安置楼后续建设推进措施等形成具体工作方案报区政府研究,区政府同意实施方案后,由开发区负责具体实施,区住建局负责配合好相关工作开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2013年当届社区两委,启动旧村改造开发项目,并引进开发商,成立贾村社区旧村改造开发办公室,历时近八个月的发动、宣传工作,在本社区人和小区以北共拆除居民住宅125户,当时引进的开发商既没有与社区签定开发合同,又没有向该项目注入开发资金,且社区没收分文定金,开发商不知什么原因,溜之大吉。留下的烂摊子一拖就是近十年,期间社区两委也考虑自行开发建设,但各项手续难以完善,被迫停工。拆迁户多次上访,引起上级政府的高度重,于2021年3月美丽宜居项目落户我社区,由政府招标建筑商开始安置楼建设,截止2022年4月在两个安置楼主体工程完工的情况下,又停工至今,这将给社区带来不安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