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划建设开发区卫生院”的建议答复
淄川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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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4-05-25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宋帅坤、翟雪峰、程泗阳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发区卫生院周边拆迁安置用黄家铺合村并居安置房进行房屋置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开发区卫生院东临大钟街,南北均为住户,西邻为黄家铺社区的部分拆迁地块及部分住户,涉及17户居民,目前,已经拆除12户并进行补偿,剩余5户需拆除,涉及面积930.68㎡(其中三户主动拆除意愿强烈),申请用黄家铺合村并居安置房进行房屋置换。

黄家铺安置区:建设14栋26-30层单体楼,1756套安置房,建筑面积29.34万平方米,包括住宅20.52万平方米、商业1.39万平方米(含社区服务中心)、地下车库5.32万平方米、储藏室2.11万平方米。目前,住宅楼工程已全部建设完成正在进行车库出入口、车库封堵工程及住宅楼缺陷修补等零星工程。配套黄家铺小学建设2栋教学楼、1栋体育馆,建筑面积0.95万平方米,已交付使用。

二、工作建议

一是5户拆迁居民所在村居未列入未列入棚改项目计划,需开发区管委会向区政府打报告申请,利用开发区已列入棚改计划并在合村并居安置点安置的项目进行抵顶。

二是5户拆迁居民的拆迁安置办法和置换补偿标准,要根据淄川区棚户区改造政策规定和开发区管委会制定并经区政府批准的《拆迁安置办法》执行。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具体实施,确保连片拆迁并妥善安置到位,区住建局负责配合好相关工作开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开发区卫生院东邻大钟街,南北均为住户,西邻为黄家铺社区的部分拆迁地块及部分住户,建设可优先使用西邻的地块,通过区里协调黄家铺社区进行土地划拨。共涉及17户居民,总土地面积3094.2平米。目前,已经拆除12户,并已经由村集体进行了补偿,已拆面积2163.52平米;现余5户需要拆除,涉及面积930.68平米(其中三户主动拆除意愿强烈)。可否由区里协调用黄家铺合村并居安置房进行房屋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