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整治居民小区机动车辆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力度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政协第十二届淄川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041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1-07-19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小区原规划设计的车库、车位远远不能满足业主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很多居民则占用消防通道停车,尤其是老旧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情况普遍,消防通道被随意占用停车问题严重,小区内道路经常被堵塞的现象屡见不鲜。小区停车难的原因有很多,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建设标准偏低、规划滞后、居民用车文明程度低、停车管理缺位等。

  二、相关措施

  您的这一提案提得很好,对目前居民小区机动车辆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突出问题概括的非常准确,并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改进建议,对我们具有较大启发。小区停车整治是一项重要工作,自2018年来,我区积极开展了加强停车管理和建立智慧停车系统等一系列工作,出台了《淄川区加强城区停车管理及建立智慧停车系统实施方案》,并建立了长效机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下阶段,我局将联合综合执法、自然资源、交通等相关区直部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继续攻坚克难,逐步解决这一难题。 (一)科学布局,合理规划。部分小区建设的较早,当时私家车还未普及,规划的停车库和停车位不多。近几年,随着私家车的大量增长,致使停车问题日渐突出。针对这一问题,我局将配合好规划部门,在新小区规划和老旧小区改造中,根据相关规范及实际需求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科学规划出足够的停车库和停车位,车库车位规划不满足配建标准的坚决不予发放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以满足居民停车的需求。 (二)引导多方力量进驻小区共治停车难问题。一是我局将联合交警、消防部门协助小区物业,为其献计献策,帮助其科学规划、设计停车位,规范停车管理,缓解业主停车压力,配合各小区物业完善消防通道标识、标线;二是引导综合执法进小区。通过“五室六联”推进综合执法进小区,对于非法占堵消防通道等违法车辆将加大整治、处罚力度,规范市民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责成各物业服务企业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法建筑,最大限度利用好现有资源;三是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自治作用,制定小区停车管理公约,协助小区物业,加强对小区停车管理。同时,对于长期停放在小区内的“僵尸车”“广告车”,协调车辆所有人移离。 (三)加强物业管理。一是对于小区乱停车的现象,物业公司要及时制止,只能疏不能堵,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去管理,而不能采取强制性的、违法的手段去干涉;二是可在小区主干道设置隔离设施,加强管理;三是可对业主乱停车的不文明行为书面提醒或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等批评;四是如果有关人员乱停车妨碍了他人通行或小区秩序,对其他业主的利益造成了损害,物业公司可以制止,也可以要求其依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四)试点“共享”停车。继续按照《淄川区加强城区停车管理及建立智慧停车系统实施方案》要求,做好试点共享停车工作,探索优化错时停车方案,合理配置停车资源。针对白天住宅小区停车位和夜间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位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空闲车位利用率,由区住建局和各镇(街道、开发区)牵头,交警、物价等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出台、引导实施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有偿对外开放,错时共享停车资源,鼓励各类停车设施错时对外开放,落实停车共享责任,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联动区停车办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将可开放的院落等停车资源,通过智慧停车系统及时完成身份登记、出入记时、限时离场等管控措施下的对外开放,并明确开放的区域、时间等事项。(五)宣传发动,营造氛围。督导镇办、社区、物业企业抓好停车管理宣传工作,通过发放资料、上门宣传、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向辖区内居民和经营业户进行多方位宣传,大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文明理念、治理成果、科学经验,同步曝光反面典型,协助广大市民理解新政策、树立新观念,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随着我区私家车数量的迅速增长,城区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在我区许多居民区,尤其是没有地下停车场的小区,机动车辆在小区内外道路上乱停乱放,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现象极其普遍。   纵观国内诸多居民小区失火事件,火势没有及时得到有效控制或扑灭,很大的原因是消防通道被占、被堵影响救援。我们淄川也不例外,机动车辆在居民小区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的现象很是普遍,存在着消防通道无法通行而阻碍或是迟滞消防救援的安全隐患,极大的增加了人员伤亡、公私财产损失的风险。 建议:   消防通道是消防人员实施扑火和营救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其畅通与否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此,建议将居民小区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占用、堵塞消防通道问题,纳入区委、区政府民生实事,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加大力度加以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此建议:   (一)加大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由区公安局牵头,消防支队、住建委等相关部门、街道参与,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机动车辆,不论小区内外,一律拖移,按法律法规上限处罚。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的;对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实施信用信息联合惩戒。对屡教不改、屡劝不止的,要结合扫黑除恶工作坚决打击。区法院对机动车辆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影响救援的典型诉讼案件,可通过巡回法庭进小区形式开展审判,扩大影响力,警醒市民,自觉保障消防通道的畅通。通过严管重罚,让违法的人提高违法成本,打消侥幸心理,保证辖区“生命通道”畅通。   (二)强化日常巡查守护,保障消防通道常态化畅通。 一是要求物业公司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建议区住建局牵头,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维护好消防标线和标识标牌,引导小区业主主动按要求规范停放车辆,及时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对违法占用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对当事人拒不听从的,应当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立即向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机关报告。区住建局应将这项工作纳入物业服务企业日常考评的重要内容,公安消防部门也要加大对消防通道整治不力物业公司的惩处力度。 二是发动居民力量守护好“安全通道”“生命通道”,鼓励和支持小区居民对占用消防通道的现象,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对不听的立即向物业公司反映或者是向执法部门举报。同时,公开占用消防通道的查处举报电话,便于业主举报监督,常态化保障消防通道的畅通。 三是明确具体的执法部门。进一步明确区公安局、消防支队、住建局等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在整治居民小区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工作中的职责,常态化开展检查,受理物业公司和群众举报。消防支队在日常消防检查中,也应将小区内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作为重要内容。   (三)加强消防宣传,增强社区居民法治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由消防部门制作消防公益宣传广告,在人流量大的户外LED屏、公交移动电视、淄川电视台等媒体适时播放,通过淄川电台广播、报纸、短信、微信、QQ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消防宣传,深入学校、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尤其是居民小区等开展消防知识宣讲,宣传如何保障消防通道畅通、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的危害性、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违法行为应接受的处罚等,使更多的群众了解消防法律法规,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四)完善消防通道标线和标识标牌,设置消防通道红线。建议区消防支队牵头,区住建委、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配合,对已建成投用的居民小区,督促各其施划消防通道和完善警示标识标牌设置,尤其要在小区门外专用的消防通道上施划专用消防通行导线,也可以在地上写上“消防通道、禁停车辆”等字样,并定期维护,确保鲜明醒目。对尚未建成的住宅小区,在验收时要把消防通道标线施划和标识标牌设置作为消防验收的必检内容。通过完善居民小区消防通道标识标牌划设工作,既提醒小区业主不得占用、堵塞在消防通道,又为执法部门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等行为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