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袁飞、王永、张立志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调整我区管道天然气价格助力产业强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燃气供应运行情况
(一)燃气供应模式。管道燃气经销模式为“上游气源供应+城市管网传输”,主要由上游中石化、中石油等上游气源的长输管线供应,经城市燃气管网输送终端用户。燃气经营企业从上游气源单位购买天然气再销售给终端用户。
(二)天然气供应量下降。长期以来,我国天然气依靠国际进口,进口量占全国总供气量40-60%。近些年由于疫情、国际复杂局势影响,进口天然气总供用量下降。为保障北京、天津等大城市供给,上游气源企业根据往年(同时期燃气用量)的90%制定供应天然气计划,逐年降低中小城市的总供气量。气量供应下降是导致气价上涨的主因。
二、燃气行业产供销及周边地区气价的调研
(一)燃气行业产供销情况的调研。3月份我局与绿川、新能、港华等燃气公司开展燃气气价调研,了解当前燃气进气价格、销售价格,分析气价过快上涨情况。3月份,燃气经营企业计划内进气价格为3.6-3.7元/立方,不足气量由外部高价气补充,计划外进气平均价格为4.2元/立方,综合进气价格在3.6-3.8元/立方左右,加之配气成本0.5元/立方,燃气经营企业实际盈利较少。
(二)周边地区气价。3月底,我局与济宁市任城区、邹城市、曲阜市等区县住建局、当地燃气公司对接,了解当地燃气气价。目前,济宁市区县气价差价较大,任城区气价4.58元/立方,曲阜市气价为4.49元/立方,邹城市气价3.89元/立方(该住建局表示该地区应为济宁市地区最低气价)。除邹城市外,其他济宁地区与我区燃气气价相似。
三、采取差异性气价调控
针对建陶企业用气压力情况,我局指导各燃气经营企业制定差异性气价办法,目前各燃气经营企业已对部分建陶企业优惠0.2-0.3元/立方。各燃气经营企业采取不同的差异化政策,使我区部分乡镇、用气企业出现的气价略有不同。
下一步,结合实际供用气情况,我局鼓励燃气经营企业制定惠企优惠气价政策,降低燃气气价,缓解工业企业用气压力,确保我区用气企业使用低价优质气源。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