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全完善主城区东北部群众健身场所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政协第十三届淄川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240129
建议人: 张金凤
主办单位: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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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健全完善主城区东北部群众健身场所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文化路松龄路景观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泉龙北路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主城区东北部区域新增了街角公园、健身步道、文化廊架等一系列文化体育设施,区域内居民的生活环境和文化体育氛围有了显著改善,但也存在缺少集中健身场所等问题。

目前,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安排,我局已委托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对我区进行城区整体城市设计和城区重点片区城市设计,总体城市设计在完成初稿编制的基础上,结合淄川区中心城区范围进行了规划范围的调整,目前在进行补充规划范围的基础资料收集和分析整理工作。在生态文明战略及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运用城市设计手段,将战略具体为行动计划,全面盘点土地、空间、文化、产业等资源要素,提升土地价值,统筹近期和长远的项目安排,以城市更新为抓手,提出“水韵般阳,繁华淄川”的愿景定位与方案。下一步,在片区设计的过程中,我们一定与设计单位深入交流,将东北部片区及其他片区的基础设施需求作为片区设计的重要内容,为区委区政府对健身设施的投资建设提供理论依据和意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一、提案理由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群众强身健体的健康意识愈加迫切,参与日常健身锻炼的群众越来越多,身体锻炼成为群众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目前,我区公共体育健身场所存在明显的分布不平衡现象,仅有的鲁泰体育场、体育公园、留仙湖公园、朱家公园、南部森林公园等几处固定健身活动场所,难以满足城区群众日常运动的需要,且均分布在城区中、南部和西北部地区,但城区东北部,包括柳泉社区、泉龙社地、锦绣花苑生活小区、鲁泰君悦生活小区、雁阳御城生活小区及周边小李村、小赵村等3万余名群众无健身活动场所,群众大多在文化路、雁阳路两侧健身步道或十字路口小广场活动,远远不能满足群众对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需求,又因此路段交通路口较多、车辆较多,一定程度上也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健全完善主城区东北部群众健身场所显得尤为重要,满足群众公共服务需求。 二、建议 一是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主城区东北部居民公共体育健身场所建设,将其列入城市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加大资金投入,可先把城区“边角地”开发成小型运动场地,盘活城区空闲土地,建设便捷的健身空间。 二是借鉴朱家公园建设经验,利用五里河公园建设和经十路改造提升东延契机,进一步做好规划设计,在城区东北部建设一处群众体育运动场所,内设塑胶跑道操场、足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等,安装健身器材,以方便群众健身锻炼,并无偿向社会开放。 三是充分运用好现有公共体育设施资源,建议开放雁阳小学、实验小学松龄分校塑胶操场、改造提升淄川二中塑胶操场,非学时对群众开放,以方便群众体育锻炼,缓解城区东北部健身场地不足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