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政协第十三届淄川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240076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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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马宇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智慧社区建设关于加大基础投入,完善配套设施问题。2015-2022年我区共实施5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3年对2个片区,15个小区进行改造;2024年计划对3个片区,15个小区进行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是对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基础改造和完善提升改造。

其中基础类改造内容主要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改造内容,主要是建筑物修缮(外墙保温、外墙粉刷、屋面防水、防雷系统复新、楼梯间公共部位粉刷、楼梯间门窗更换、扶手、栏杆、踏步复新,室外公共部分围墙粉刷)、弱电管线规整、雨污水分流、道路硬化、绿化复新、新加照明系统、垃圾分类、安防系统、拆违拆临等,突出解决基础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问题。

完善提升类改造内容主要为:满足居民改善型生活需求和生活便利性需要的改造内容,主要是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和物业用房、建筑节能改造、停车场位、停车位充电设施、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无障碍及适老化改造等。

虽然通过近年来老旧小区改造投入不断加大,由15年的30元/平方米提升到了目前300元/平方米,且改造内容逐年增加,但受资金限制及其他相关因素,目前我区改造标准仅能保证外墙保温、屋面防水、雨污分流、路面硬化和公共部位修缮等项目,在小区智能化改造、居民文化体育娱乐设施提升等方面仍存在短板。同时老旧小区普遍没有市场化物业企业的管理,安防设施、智慧化改造,甚至保温、防水等基础项目的后期管护得不到保障,也极大限制了改造内容和改造效果。

根据您的建议,我们下一步:一是研究好上级政策,积极争取资金。一方面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和国家发改委保障性安居工程预算内资金。二是积极争取专项债资金。通过专项扶持资金和发行专项债,保障改造资金来源,确保改造工作的进度。二是通过专营单位及社会资本的参与进一步提升改造标准。计划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引入设计先行的模式,由设计单位在前期摸排、测绘阶段直接参与到改造项目的方案制定中,在确保基础类改造应改尽改的前提下,尽可能增加改善提升类项目的实施内容。协调水电气暖、通讯等专营单位参与制定改造计划,通过各部门的协同推进尽可能一次性解决水电气暖、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提升和飞线入地工作。同时引入社会资本在老旧小区加装充电桩、直饮水机等设施提高居民居住舒适度。专营单位和社会资本投入可同步列入改造项目的总投资额,提高对上争取资金的力度,扩大上级资金在实际投资额中所占的比例。最后感谢您对我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支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一、提案理由 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视察时强调,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社区,更好为社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是推进城市治理体系改革与提升基层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重要路径。通过上级政策指引和各镇办持续创新,我区智慧社区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基础条件有限,社区发展不均。2022年淄博市有119个社区通过智慧社区建设复核,其中基础型93个,成长型19个,标杆型7个,分别占比78%、16%、6%。其中淄川区有9个社区通过智慧社区建设复核,基础型7个,成长型2个。从市级层面看,大部分社区仅有一至两个基础硬件条件较好的新建小区能达到标杆型标准,辖区内其他老旧小区勉强达到基础型标准,只能申报基础型智慧社区,各区县集中力量才能打造几个标杆型亮点,大部分社区智能硬件设施存在老旧落后的问题,全市智慧社区建设进度较缓慢,淄川区2023年申报的10个智慧社区也都没有达到标杆型智慧社区创建标准。 二是缺乏整体规划,资源整合困难。政府方面,各职能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不够,存在“信息孤岛”问题,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与社区实际应用脱节,对社区的相关数据缺乏智能化分析和应用,导致数据价值没有被充分挖掘和利用;社会方面,提供服务的相关主体难整合,例如依托智慧社区平台拓展养老、医疗、家政等服务,各企业都有一套自己独立的系统用于收集数据,采取的处理技术、应用平台各异,与智慧社区综合平台数据接口不兼容,智慧社区综合平台二次开发成本较高,并且由于数据安全或保密问题,难以整合各类资源。 三是筹资渠道单一,资金投入不足。智慧社区建设前期的基础投入、中后期的运行维护以及社区资源和服务的整合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从我区实际情况来看,资金的来源渠道比较单一,主要依靠政府的资金投入,省对达标智慧社区奖补资金,标杆型不超过100万,成长型、基础型不超过10万,很显然智慧社区建设所需要的经费缺口较大。同时,缺乏市场化运作机制,企业受到政策规定和招标条款的双重限制,难以找到合适的赢利点,社会资本参与智慧社区建设的成本偏高,影响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利于智慧社区长效运营。 二、建议 一是加大基础投入,完善配套设施。加强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建设,在资金分配上,政府应将有限的财政资金主要分配到社区基础设施、公共区域内等无收益空间的产品,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更新和维护基础设施设备,也可引进合伙共建企业单位,构建多元参与的建设运营生态,逐年对老旧小区基础设施进行换新,整体提升老旧社区的智慧化服务水平,实现全区范围内智慧服务的基本均衡。持续推进信息技术与社会民生的深度融合,为基层社区治理注智赋能,着力提升基层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鼓励镇办结合自身特点探索创新,建设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智慧社区典型,为全区智慧社区的大规模推进提供经验。如,淄川区般阳路街道城里社区“打造智慧云平台社区治理模式,开启居民群众智慧新生活”入选全省基层治理实验点。 二是加强统筹规划,细化标准规范。进一步做好智慧社区的统筹规划,由大数据局牵头,围绕智慧社区建设的实际需要、发展方向、保障措施等方面制定未来五至十年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统一智慧社区建设规范标准,实现数据信息一次录入、多方共享,实现不同智慧社区终端系统、服务业务和管理平台的互联互通,避免信息资源的低水平重复开发。对收集的各类数据,应明确使用哪些技术标准,如何实现社区运行数据和相关职能部门共享,如何面向不同用户群体提供管理与服务应用,为政府管理与服务下沉基层提供技术支撑。同时,加强数据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严格监管提供各类服务的企业和商家,进一步约束有关主体的行为,确保信息安全。 三是拓宽融资渠道,吸纳社会资本。创新智慧社区建设投融资机制,构建政府引导、政企合作、多方参与、专业支撑的长效运营模式,积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调节作用,引进社会力量参与智慧社区建设,通过购买服务、先建后补、税收补贴等模式,引入各项全新智慧业务以及商业模式,以自我造血加强数据要素增值模式探索,实现智慧社区的良性长效运营。秉持“谁投资、谁收益”这一原则,通过充分挖掘社区生活服务资源,为社会组织、企业单位等多元参与主体带来的新的利润增长点,促使建设资金的来源多元化。同时,政府要对智慧社区服务项目进行严格管理,探索建立针对服务供应商的监管、评价、退出等机制,对服务提供不及时、不到位、质量低的服务供应商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推动智慧社区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