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路径提速我区村级经济发展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政协第十三届淄川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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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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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宪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路径提速我区村级经济发展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全区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由区信访局牵头,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由区自然资源局牵头,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由区自然资源局牵头。

区住建局作为成员单位,配合上述牵头部门负责房地产项目、民营企业项目、国有土地城镇住宅方面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相关工作,对于您在建议中提出的村集体资产产证办理不在我局职责范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一、提案理由 村级集体经济是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是强化村级组织服务功能、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根本保证。但是在我区村级集体经济特别是相对薄弱村还有许多难点堵点有待破解,需要在区委、区政府的带领下,坚持“党建引领、市场主导,因村制宜、多元发展”原则,积极探索我区村级集体经济新的发展模式,根据我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一步调整发展目标,因地制宜,发挥优势,不断培育新的增长点,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总量稳步提升、高质量发展。 二、建议 一是强化政策引导,突出统筹规划。坚持把村级经济发展纳入我区全域大局中统筹考虑,打好政策扶持“组合拳”,保障《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山东省促进乡村产业振兴行动计划》、《山东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和《山东省“十四五”乡村产业发展规划》的落地落实,充分发挥好政策的激励性、扶持性作用,推动各项支持政策落实到位。制定支持我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重点围绕加快村级工业载体转型升级,建立区级统筹招商运作机制,实行“村级载体进驻标准化”,全面提升村级载体的产业结构布局和土地集约利用率,实现村级产业载体提档升级,着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创新增收渠道,拓宽发展空间。实施更广泛的集体与集体联合、集体与国有联合,收购低效闲置土地,投资建设高标准厂房,提升村级工业载体对新兴产业、优质企业和高端人才的集聚能力和承接水平,进一步提升土地使用效率和区域产业承载能力。进一步探索村级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加强对低收入村集体帮扶举措的区级统筹,提升村级联合抱团的广度深度,按照“政府引导、国资运作、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联合全区经济相对一般村和和省、市投资集团,组建区级统筹联合发展公司。探索省、市投资集团和村集体为合伙人的乡村振兴基金,统筹村级经济发展资金,以市场化方式运作管理,推动优势资源向经济一般村集聚,构建与区域发展定位相匹配、与区场经济环境相适应、与推动共同富裕相联结的新型集体经济长效发展模式。 三是高效集约资源,激活发展动能。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为依托,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整合归集零散建设用地和低效闲置建设用地,加强连片产业用地保障,积极推动“以地招商”模式,加快对现有低效、低端、低质的村级工业区实施集中统筹、连片改造,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同时,推动全区村集体无证资产分类分批解决,强化与资规、住建等部门的沟通,建立联审联办联席制度,明确村集体产证不全资产补办手续的可行性,稳妥探索破解路径,通过改造提升一批、转型优化一批、动迁安置一批,进一步释放村集体转型升级空间,推动集体资产提质提效。 四是选优配强队伍,提振发展动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大胆选用懂经营、善管理、有担当的发展带头人,创新年轻干部培养机制,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建强带头人后备军,积极培育新时代新典型,坚持把选优配强经济相对一般村党组织领导班子作为巩固提升村级工作的首要任务。继续选派年轻干部赴经济相对薄弱村任“驻村第一书记”,夯实帮扶力量、提升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