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川区建筑工程市场行为检查情况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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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75N/2023-546858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11-01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市场管理,切实规范参建责任主体行为,区住建局自10月开始,对辖区内建筑工程的市场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共检查12个工程项目,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查出问题19个。本次专项检查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受检资料不完善。
2、建设单位无法提供工程款、监理服务费支付凭证。
3、总包单位缺少对主要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社保证明、自有设备台账、租赁合同、材料款、租赁款支付凭证等。
4、专业分包无法提供单位资质证书、现场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
5、监理单位未提供分包单位报审资料。
6、工程项目经理或主要管理人员未在岗。
7、施工和监理项目部在重要工程资料签字方面存在签字不全的行为。
二、处理意见
对受检项目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同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整改。
三、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1、认真开展问题整改。各受检单位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并书面上报区住建局。对于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单位实行约谈、通报、罚款、信用扣分等方式进行处罚。
2、狠抓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区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各方责任主体的市场行为,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3、建立长效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区住建局将持续落实监管责任,依法加大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规范建筑市场的长效机制,督导责任主体提高守法意识,确保工程项目依法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