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淄川区建设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75N/2009-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09-03-18 发布机构: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川区建设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9-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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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淄 川 区 建 设 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围绕增强建设系统行政管理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依法行政、执法为民,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力地推进了各项城建工作健康发展。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确保建设系统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组织领导机构、主要内容、方式和实施办法。为切实提高我局机关各部门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明确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并确定专人负责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学习《条例》,提高认识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准备工作,我局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制定发布了《区建设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条例》的考试,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对《条例》重要性的认识,并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扎实推进城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三、突出重点,规范运作
  (一)建章立制,规范公开。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淄川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淄川区建设局政务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等,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步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二)密切联系群众,重点公开。我局抓住涉及权力运用的关键部门、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从内容和形式上重点加以公开。根据《淄川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点公开了以下几方面的信息:机构职能、法律依据、动态信息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备案、行政裁决等行政行为、办事公开事项等业务公开、投诉举报、便民服务措施等。为群众直观、方便、实用地查询和了解我局工作起到重要作用,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了勤政为民的目的。
  (三)有序推进,努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
  一是我局落实由总值班室受理公开权利人的申请,程序按规范处理,并做好日常的信息梳理和上报工作。同时,加强了对申请受理、办理程序和要求的学习,提高了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是严格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定密、审批审核等环节,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有效保护党和国家的秘密安全,严防泄露国家秘密和警务秘密。
  三是及时对我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办事电话号码、地址公开)进行核对,清理失效信息,新增可公开的服务信息。
  四、严格责任,确保落实
  为了方便公众更便捷、更迅速的了解信息,我局根据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在实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为了方便公众更便捷、更迅速的了解信息,我局在实行主动公开政务、警务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发布信息。同时将淄川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和形式,进一步发挥了网络信息交流的桥梁和平台作用。
  (二)为了进一步完善城建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下一步将总结经验,分析问题,进一步强化基础性、规范性和机制性的建设。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工作规范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工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
  二是切实做好公开信息更新工作。加强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工作,经常性进行全面梳理;指导机关各下属单位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加大城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城建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四是鉴于城建工作性质,对涉密内容的信息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同时做好社会和群众的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