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75N/201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1-03-18 发布机构: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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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立足部门职能,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准确地报送政府信息,推进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0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和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办事程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经走上制度化、正规化轨道。
  2010年我局共制定、发布186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中公文类152条(件),宣传信息类34条(件)。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在此基础上,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明确一名信息员,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负责接受依申请公开事项,形成了分工明确、协调一致、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推进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
  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年初下达工作任务,年终进行检查考核。公开信息从制作到签发分别由部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签字,办公室统一审核,局主要负责人签发,层层审核、层层把关,确保了信息公开的质量。
  (三)拓展多种渠道,扩大公开范围
  我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两条途径公开:一是通过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主要是反映我局各方面工作成果的新闻宣传类信息。二是通过我局制发的各类公文,内容包括政策法规、重大工作部署、规划计划、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等。三是通过我局编发的《淄川城建信息》以及公开显示屏进行公开,主要是工作动态、宣传信息等。我们重点加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办公室定期召开各科室(单位)信息员会议,定期通报信息公开工作。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中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等。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中需要解决的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等方面的关系,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的各项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系统和常态化。
  (二)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编制并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要性的认识,落实专人办理、责任到位,确保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力度,促进全区城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宣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