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75N/2022-5224665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7 发布机构: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博市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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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区住建局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包括机构职能、财政信息、部门动态、通知公告、责任清单、权力清单、政府工作报告、业务文件和其他等信息共70余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区住建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件,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了答复。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无收费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区住建局健全信息管理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的审核、公开工作,全面做好区政府网站部门栏目的信息更新和维护

4平台建设情况通过微信公众号淄川建设与政务公开平台互为补充,及时向公众公开住建局相关政策法规、新闻动态等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各类应公开信息按时公开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整体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1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工作,各方面都日益完善,但仍然有不足之处:一是工作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对政务信息公开;二是部分规章制度的把握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高;三是对于要求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有时不能及时的更新信息公开。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增强工作的责任意识,同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二是增强工作的基础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增强工作的精品意识,要做到及时、准确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群众办事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落实《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按照任务清单要求各科室要围绕群众关切事项,做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当做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照目录及时、准确公开群众关注的政府信息。

3、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区住建局共收到政协提案3件,人大建议4件,均给予了圆满答复,答复率100%,委员代表满意率100%。全年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