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75N/2024-5426420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6 发布机构: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博市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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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275号建设大厦612室;邮编:255100;电话:0533-5270700;邮箱:zczj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持续深化重点信息领域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淄川区住建局不断强化落实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规范主动公开的范围,主动公开包括机构职能、财政信息、通知公告、责任清单、权力清单、部门文件和其他等信息共124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同比增长366%,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所有案件均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办理,较好保障了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相关任务及信息更新的频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质量。继续推行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部署,局办公室抓落实,责任科室、局属单位层层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合法、规范、具体、真实、统一、有效,有力地推动了全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工作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主动发布我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各类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发布质量。通过微信公众号“淄川住建”与政务公开平台互为补充,强化信息发布沟通渠道,及时发布本部门的相关信息、评论互动、答疑释惑,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方便政民互动、网络问政。

5、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文件和工作措施,及时落实上级部署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公开目录,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更新。二是积极开展专业培训,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组织培训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法律法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规范格式、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注意事项等内容。同时,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依申请公开数量大幅上升,公开涉及面广,出现同一时段内、同一事项多次申请现象,给按时答复带来一定难度。针对复杂疑难依申请案件,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室、法律顾问三方会商,认真分析研究依申请内容,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准确性和针对性,保障申请人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形成并公开《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及要求,确保高标准完成各项考核指标

3、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2023年,区住建局共收到政协提案10件,人大建议6件,均给予了圆满答复,答复率100%,委员代表满意率100%并依规对建议提案内容、答复内容进行公开,全年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博市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