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路口非机动车道设置遮阳雨棚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政协第十三届淄川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240009
建议人: 刘亮、刘凤
主办单位: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4-05-21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刘亮、刘凤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在路口非机动车道设置遮阳雨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您们提出的在路口非机动车道设置遮阳雨棚已列入我区《2024年重大民生实事项目》,该项目主要在城区14个人流量大的交通路口的非机动车道和行人等候区设置25处遮阳(雨)棚,遇雨天、烈日、冰雹等天气情况,可为出行市民在棚下等待,免受日晒雨淋,减少闯灯抢行、停车越线、占道乱行等现象,提高群众出行的舒适性和安全性。

2024年4月19日我局已完成遮阳棚特许经营服务商招标,即将进场施工。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对接交警等多个部门,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强力推进工程项目建设进度。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21日

关于在路口非机动车道设置遮阳(雨)棚的建议 一、提案理由 近些年来,城市中各类非机动车辆逐年大幅度增加,非机动车道作为城市交通车道之一,承载着城市居民日常安全生活通行需求。各个交通路口的非机动车道,在出行人员等待红灯通行的过程中,由于大部分路口区域均没有遮挡,因为躲避日晒或者淋雨淋雪而出现越线停车,抢道乱行,趁车少抢闯红灯现象时有发生,极易造成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事故。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区广大市民文明行车意识,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体现“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服务理念,切实缓解非机动车在交通路口等红绿灯时烈日暴晒及淋雨淋雪的问题,杜绝非机动车道交通安全隐患,结合我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情况。 二、建议 一是在我区主要交通路口和人流量多的路口,增设非机动车等候区遮阳棚,规范市民安全出行意识,提高非机动车守法率,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是安装遮阳(雨)棚兼顾考虑道路安装条件和空间视觉效果,功能优先、安全美观的原则,充分结合我区文化旅游元素,宣传各类文化旅游资源,为我区的文化事业做贡献。 审查意见:同意立案 处理意见: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淄川交警大队、区文化和旅游局办理 提案者:刘亮 13964410844 刘凤 13505335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