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城区社区电动车充电行为的建议”提案答复
政协第十三届淄川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240062
建议人: 张艳丽、曹尽美
主办单位: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4-05-21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张艳丽、曹尽美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区社区电动车充电行为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您们的提案,我们非常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办理。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不断增长,小区内的充电桩不能满足整个小区的充电需求,有些业主为了充电方便,进楼道私自接线充电,占用消防通道,车辆乱停乱放造成了很多安全隐患。

我局计划通过开展以下几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城区社区电动车充电行为的工作

一、“起底式”摸排。按照“应排尽排”原则,对全区居民楼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摸排。

二、“分类别”实施。按照“城区优先、先易后难”原则,

以城区五个镇街(洪山镇、般阳路街道、将军路街道、松龄路街道、钟楼街道)为工作重点,其他镇办协同推进,全力推动建设工作。一是对于城区基础较好的小区,积极协调引进“第三方”公司,采取“地上搭车棚+地下划区域”的方式,高标准增设集中充电设施。二是对于老旧小区,充分结合小区实际,采取“立柱式+简易式+一人一户式”等方式,着力解决好选址难的问题,加快集中充电设施建设进度。三是对于偏远乡镇小区,采取“第三方公司兜底+村居自建”的方式,全力延伸安全充电设施建设。

三、“清单化”推进。按照“清单管理、节点推进、对账销号”的原则,统筹推动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列明安装路径,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二是紧盯目标节点,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倒逼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三是成立专项验收组,建立充电设施建设电子档案库,对已完成建设的楼区进行现场验收,确保建成一个,达标一个,验收一个。

四、对88个星级住宅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治理行动。重点对住宅小区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集中充电区等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楼道内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现场清理。同时向各物业企业科普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带来的危害性,要求物业工作人员督促居民不乱停乱放电动自行车,不私接乱拉电线充电,加大安保巡查力度。

您们的提案非常切合我区规范城区社区电动车充电的问题,也是对全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提升和监督,为打造服务品质物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21日

关于规范城区社区电动车充电行为的建议 一、提案理由 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以下简称电动车)因价格便宜、使用方便、养车成本低等优点,深受广大人民群众青睐,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居民“出行难”的问题。随着电动车数量的不断增长,在给城市居民出行提供诸多便利的同时,也带来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因电动车不规范充电引发火灾情况频频发生,一旦起火,将会对自己和家人的安全造成极其严重的伤害,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二是有些车主为了充电方便,也会私自接线充电,“飞线”充电不仅影响小区美观,更会埋下很多安全隐患。 二、建议 一是政府有关部门建立会商机制,研究共享充电桩的综合政策措施,解决共享充电桩设置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二是开展相关专项整治行动,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全面贯彻落实电动车禁充令,禁止在楼道内、室内停放、充电。电动车不能停放在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逃生关键位置,防止发生意外时引发群死群伤事件。 三是按照成熟一个、解决一个的原则,在小区空旷地带或小区原有的车棚安装足够数量的共享充电桩,引导电动车车主在指定地点充电,减少安全隐患。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充分考虑规划预留充电设施建设位置。小区内安装电动车充电桩是公认有效的办法之一。特别是电动车智能充电桩具备充满自停、漏电保护等安全措施,不仅可以让电动车智能安全的充电,还能降低许多安全隐患。 四是在没有合适位置设置共享充电桩前,引导居民合理使用“飞线”充电,对于老化线路及时更换。合理设置后,禁止从家里扯线充电,防止“飞线”充电长时间经受室外的风吹、日晒和雨淋,外面的绝缘层老化破损,导致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审查意见:同意立案 处理意见:由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办理 提案者:张艳丽、曹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