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丽、曹尽美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区社区电动车充电行为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您们的提案,我们非常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办理。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不断增长,小区内的充电桩不能满足整个小区的充电需求,有些业主为了充电方便,进楼道私自接线充电,占用消防通道,车辆乱停乱放造成了很多安全隐患。
我局计划通过开展以下几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城区社区电动车充电行为的工作:
一、“起底式”摸排。按照“应排尽排”原则,对全区居民楼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摸排。
二、“分类别”实施。按照“城区优先、先易后难”原则,
以城区五个镇街(洪山镇、般阳路街道、将军路街道、松龄路街道、钟楼街道)为工作重点,其他镇办协同推进,全力推动建设工作。一是对于城区基础较好的小区,积极协调引进“第三方”公司,采取“地上搭车棚+地下划区域”的方式,高标准增设集中充电设施。二是对于老旧小区,充分结合小区实际,采取“立柱式+简易式+一人一户式”等方式,着力解决好选址难的问题,加快集中充电设施建设进度。三是对于偏远乡镇小区,采取“第三方公司兜底+村居自建”的方式,全力延伸安全充电设施建设。
三、“清单化”推进。按照“清单管理、节点推进、对账销号”的原则,统筹推动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列明安装路径,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二是紧盯目标节点,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倒逼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三是成立专项验收组,建立充电设施建设电子档案库,对已完成建设的楼区进行现场验收,确保建成一个,达标一个,验收一个。
四、对88个星级住宅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治理行动。重点对住宅小区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集中充电区等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楼道内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现场清理。同时向各物业企业科普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带来的危害性,要求物业工作人员督促居民不乱停乱放电动自行车,不私接乱拉电线充电,加大安保巡查力度。
您们的提案非常切合我区规范城区社区电动车充电的问题,也是对全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提升和监督,为打造服务品质物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