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关大集治理的建议”的答复
政协第十三届淄川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0250092
建议人: 孙法斌、马宇飞、曾宪锋、刘悦、姜红、许健、司志强、刘兵
主办单位: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5-05-28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孙法斌、马宇飞、曾宪锋、刘悦、姜红、许健、司志强、刘兵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西关大集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您们提出的建议非常符合我区城市管理的需要。我单位依据《山东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淄博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管理规定主干道范围内禁止设置集市,我单位对管辖范围内的将军路、般阳路、淄矿路、松龄路、淄城路、淄城东路、鲁泰文化路的流动商贩进行人性化执法、耐心劝离。截止目前,我单位管辖范围内不存在便民市场、集市。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对下辖的七条路段进行规范化管理;积极配合镇办对镇办辖区内的集市进行规范化管理。同时积极对接区规划、区自然资源、各辖区镇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在新建、改建小区周围配套建设合法合规的便民市场、集市市场。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