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7445366172/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8 发布机构: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淄博市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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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实际,编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参照《2021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按时完成政务公开相关栏目的上传和维护工作,2021年,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45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在按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了答复。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严格遵循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压实责任,明确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4、平台建设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进行再梳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依法依规公开。

5、监督保障情况。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中层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估,及时梳理公开事项,督促各科室按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在处理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依申请公开流程不够规范

改进措施:一是明确依申请公开收件部门。针对今年依申请公开出现问题,明确收件科室为局办公室。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各科室职责,压实责任,做到环环相扣、无缝衔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根据上级政务公开要点工作要求,对照城市综合执法公开标准目录,及时、准确公开影响市民权利义务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关切,以市民最为关心关注的事项为重点,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3、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未收到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月23日